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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善良是一棵矮树》是本非常优美的散文集。( .)见到这本书前,我只知有个散文写得不错的原野,并没听说这个鲍尔吉·原野。待《善良是一棵矮树》的编辑说这两个名是一个人时,心里曾暗暗闪念了一丝什么东西。还不及弄清那一丝什么东西究竟是什么东西,我又捧着书认真端详了一下。原野前边多了鲍尔吉,二者之间有个圆圆的点隔着,揣摩肯定与他的民族有关。一打听的确有关,就是他的蒙古族姓。他从小就叫原野,父亲当了兵战友多是汉人,就识了许多汉字,目,当的又是骑兵,给儿子起名原野当然是最理想不过的了。不管原野本人理想不理想,反正从小到大一直这么叫过来了,也许这名儿好(是挺好,原野又辽阔又自由又舒心,多有诗意),所以起的也比较多。原来在家乡的时候没觉得什么,等使用这名写文章而且越写越多时才发现了这个问题。所以出书时,站得高看得远的北京编辑提醒说怎么能与别的原野区别一下才好,省得以后闹麻烦。原野说他是姓鲍尔吉的原野,跟别的不一样!就这么着他才把自己个囫囵名字印在自己的第三本书上了。过程就这么简单,并没有我等心里暗暗闪念的那一丝什么微妙东西。名前边加上自己的姓,天经地义。

    我对散文随笔没有什么研究,也没写过像样的篇什,只知道这东西许多人都能照量照量,但真正写好的不多,真正能称上散文随笔家的就更不多。就如诗歌,许多人都能写一首两首,但真正叫诗,真正叫诗人的实在不多一样。我不想说鲍尔吉·原野够不够散文大家,说这个不重要也很没意思。反正通读完《善良是一棵矮树》后,我敢说,我很喜欢他的散文。我常常很不自信。我知道不自信一般都源于学识浅薄。我对原野散文喜欢得对不对或说有没有道理呀?又想他的文集被编入《游心者笔丛》第一集了,主编楼肇明先生的总序写得极有见地极有学问,我是极服气的。这么有见地的人编选的一套书,第一辑总共才五本,原野就在其中,大概不会太错的吧?于是才敢安下心来写写喜欢他散文的什么了。

    我喜欢他于极普通的琐事中捕捉到的清白优美而又带点怪味的哲思形象。譬如说《善良是一棵矮树》吧,读完了,善良这个戴了隐身草似的抽象家伙立刻活树一般站在你的眼前。《精神边疆》、《水流我》、《春天喊我》、《月光手帕》、《水晶风铃在我窗前琳琅》……一个个隐含的意思都是由鲜活的形象让人记住的。这是艺术,不这样就不艺术了。原野喜欢栽树,《栽树吧》说的,还说尤其喜欢栽白杨树。所以弄得我感觉了每篇散文都是一棵树,整本书就像一大片树林。不过看去树林里不都是白杨树,而大多是开着白花的刺槐。细琢磨吧,哪篇不是既开花又带刺的呢。由此我想到了鲁迅笔法:“……我家门前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还是枣树……!”“我认识一个医生,忙的,但也常受病家的攻击,有一回,自解自叹道:要得称赞,最好是杀人,你把拿破仑和隋娜去比比看……”看看原野的《雪地篝火》:“我想起以前在雪地燃起一堆篝火。那时节,在做什么事情已经忘记了。燃篝火是在事情的开始,也许是结束之后或中间,但这与雪和火无关。……(中间是极拟人化极优美的雪和火的描写)……雪最后把灰烬覆盖了,一切归于平静。抬眼,身后不冻的茫吉林郭勒河在夹雪的两岸流成了黑色,它沉缓涌流,间或浮溢白雾,仍有广大的悲凉。许多年之后,在办公桌前填什么表时,面对‘业绩、贡献’一栏,我真想填上‘在雪地里点起一堆篝火’”。这篇不足千字的小散文真如一株繁花上落着雪的小槐树,细一摸时也有一两根小刺儿。别的篇刺儿就更多些,甚至有许多刺儿。

    他的刺儿是讽刺,准确适度的讽刺我很喜欢。而对于幽默我则是偏爱了。我说读原野时能想到鲁迅笔法,并且产生喜欢感就是由他带刺的幽默引起的。虽然原野在《萤语》中说过“多么感谢李白不像绍兴师爷般老辣,也不似孔明那么擅逞谋略,不然文学史黯然矣”,也否定不了他吸收了不少鲁迅的文血。原野在《性幽默种种》中既论及了幽默也再次提到了鲁迅就是个证明。我觉得鲁迅是大幽默家。他是残酷的幽默,冷静透骨的幽默,让你伪君子及无赖恼火和憎恨的幽默。一点不幽默的作品我就难于自觉自愿读很多。就像喜辣的湖南人和四川人,离了辣椒就吃不下多少饭差不多。原野的幽默不残酷、不辛辣,但有点薄荷糖、花椒面儿和山西醋似的味道,时不时给你点可回味的刺激。例句信手可拈。就从开篇《男根》中随便扯出一句吧。“大人的虚伪所造成的后果,未尝没有阴毒。几年前,我见到一个同事的孩子对一个试图‘揪个鸡儿吃’的大人说‘你咋不吃你自己的呢?’此人大惭,众人哄堂。小孩的母亲也在场,低头努力抑制笑声。我想这小男孩若通文言,则更激壮地宣称:‘胡不峻己之阳具耶?’闻之有梁任公的豪迈。”

    原野常常使用自嘲来弄幽默。自信的人才敢自嘲,有力量的人才敢自嘲,所以自嘲是很有力量的。带有自嘲的幽默就既有力量又有意味。不经意者会以为他的自嘲很老实。其实是貌似老实,背后藏着狡黠的带有宽容意味的大嘲讽,他在嘲讽许多人呢。他肯定知道鲁迅老实是无用的代名词那句话。对不良的人和事干嘛要老实呢!嘲讽嘲弄嘲笑都应该。但他的自嘲的确不是那种调侃扯淡油嘴滑舌,目的只在嘲讽别人其实不包括自己的假自嘲。他的自嘲里带着真诚的自审。如在《栽树吧》中,他说:“也许是因为细数平生,并无点滴创造。我吃着喝着用着兼以眼睛看着世上的一切,维持自己可有可无的生命。我惭愧了也许是害怕了,想补偿一些什么。于是想做一件普通人所能做的事,又是富于创造意味的事:栽树……我们为过去的破坏或污染感到卑鄙吧,然后做一点事,譬如栽树。”还如《拽住妈妈的衣襟》说:“人长大了真不知有什么用处,特别是我,对社会和别人无所供益,只是徒然闯入了中年……但童年已被岁月的砖石密密麻麻地砌死了……在我老了而母亲更老的时候,她上台阶时,我应不失时机地扶一把。我所能做的,大约只是这些了。”他还不回避自己的出身和没什么值得夸耀的小地方人的经历,不时把生他养他那个“小地方”的故乡的东西拿出来透视,既不是愚昧地炫耀,也不是与己无关的嘲笑,是透视,连同透视自己的心肺血质。这也还是自审,但决不是自卑,恰恰是含着自谦的自尊自重自强之心。他珍重故乡和自己民族的历史,更珍重故乡和自己同胞的真善之美和朴素自然之美。“在时间的流逝之中,我已将故乡由异地慢慢迁到心里”,所以他特别善于从偏远的故乡那亲切的普通中发现高贵。他真情地歌颂平民、贫民或说卑贱者的高贵和纯情。这种真情的歌颂很多,我有些偏爱,不免想多摘引几段。《雅歌六章》这样写一株高粱:“山坡上,有一棵孤独的高粱,它的身边什么也没有,山坡后面是几团秋云。高粱脚下的遗迹证明,伙伴们被农人割下,用牲口运走了。那么,农人你为什么留下这一棵高粱?……高粱很高,兀自站在秋天的田野,样子也高傲。他的叶子像折纸一样自半腰垂下来,又如披挂繁复罗带的古人。叶子在风中哗哗商量不定。我想它可能是一位高粱玉……我站在它身旁,拉着它腰间的叶子握了握,想到它的主人,那个割地的农人……我想,我若是一个有钱的雕塑家,就在路旁买下一块地,什么也不种,只雕塑一棵兀立的高粱。不久,就会有许多人来观看。”还用什么有钱啊,这不已经雕塑出一尊高贵的高粱了吗!紧接着他又雕塑了一只高贵的农家公鸡:“我很久没见过鸡了,城里不许养鸡,菜市场一排排倒悬的白条鸡,不是我想看的那种。……公鸡永远高着头……一副王侯之相。它在观察时极郑重,颈子一顿一挫,也是大人物做派。公鸡走路是真正的开步走,像舞台上的京剧演员,抬腿、落下,一板一眼,仿佛在检阅什么。当四处无物时,人家公鸡也这么走路,此为慎独。……我……发现了一只大公鸡,漂亮极了,体形也大于同类,羽毛映霞,这公鸡毫无惧色地看着我,颈下的红肉坠一颤一颤。高贵呀,同志们!这是一只高贵的公鸡。估计此鸡早已入馍,被人峻掉了。它主人卖它的原因,大概不是妒忌它贵族的气质,而是它不下蛋。人类对于鸡类的逻辑是重女轻男。”

    原野带点狡黠和自嘲的斜眼好像总在暗暗撒目什么。撒目是东北话,动词,是带有目的性地用眼光搜寻的意思。撒目到了就叫发现。美呀高贵呀都在那儿存在着,就看你发现的才能了。当然这才能最关键在于你自心有没有美。我想原野是有的,不然他文中那些美他是怎么发现的呢。一旦发现了他就用他优美而幽默的笔记下来。这又需要勤奋。勤奋当然也是一种美质了。大概他就是勤奋地发现着,记着。可以说这都是作为作家的一般才能。只有一般才能的作家只能发现一般的美或表面的美。特殊和深层的美就不行了,就看不透了。这个透字很了不得。你发现了金子,你只看见了金光,可能不能透视出分析出金子是由什么元素组成的,主族元素是什么副族元素是什么,分子式怎么写呢?我喜欢原野散文随笔的另一原因,就是他“乘美以游心”,一旦发现了什么,便盯住它透视。透就是深刻,就是淋漓尽致。现在的许多读物,文字是不透的,写的是表面现象。现象之外,之内的什么也没有了,那叫什么作品呢。

    原野的作品虽都很短,可许多篇都将他的幽默、白嘲、自审、发现、美……与透熔于一炉。“我的泪水是一批高贵的客人,他们常在我听音乐或读书的时候悄然来临……后来我渐渐明白了一点。泪水,是另外一种东西。这些高贵的客人手执素洁的鲜花,早早就等候在这里,等着与音乐、诗和世道人心中美好之物见面。我是一位司仪吗?不,我是一位被这种情景感动了的路人,是感叹者。……我理应早早读一些真诚的好书,听朴素单纯的音乐,让高贵与高贵见面。”泪水在原野眼里成了高贵的客人,他愿经常介绍它与音乐等其他高贵的客人相见。说得透彻。《月光手帕》,眼光真是美丽而透彻,审视一位小姑娘误把投在地上的一片月光当成一块手帕去拣时的纯美心境,同时反思因自己的一双俗眼能看出月光的破绽而失去了审美的愉悦,没了孩子的纯美之心。他的斜眼竟然这等天真无邪。《小米真小》!原野对小米的发现可算是淋漓尽致了。小米真小——小米为王——小米的哲学——这是原野的发现。“忽然发现灰漆的窗台散落一些小米……小米真小,我仔细看了半天也看不清它们的模样。拈些放在手心里观察,真是可爱,像小鸡崽羽毛那种颜色,掌一动,它们几乎无重量地跑动着。小米的样子有点像中国的玉,温润和瑞,半透明,没有火气……其味也如玉的性质,得乎中庸。一种朴素气实际也是大家气,能养活亿万斯民活下去的味道,不可能是卓越而不群的海参鲍鱼之味,大约就是像小米这样没什么味道的味道……小米历经商铸周鼎之后还是这么小?在吃物纷繁吃法百般的今天,也还这么小?它真是历沧海桑田了。这种悠远,使它定型于永久,不想改变也顺应万变了。得道了,小米。可以致广大而尽精微。小米的优良还在不酿酒。谷物正道是养人,旁门才酿酒。此事小米不为也。粮食里头玉米个头最大,如兵卒,常被碾碎。其次高粱,美艳而粗厉,其豪气化杯中物。大米是城里娘们,阴柔绵软。麦子乃正房发妻,温良和顺。小米为王,不温不火,静观万物,以小制大,是米中的王……”再往下引已有想拿别人的东西赚稿费之嫌了,但我还是宁可再引一段,实在喜欢,把这几元稿费还原野买一斤小米就是了。美文一读就知味了,还用饶舌去评吗。请往下读:“我的梦中曾有园圃之愿,譬如种点菜和向日葵,现在加以修正,加几垄谷子。秋天碾好的小米用簸箕飞泻装入白市布口袋,我像农人一样竖掌插入米中,攥一把让它顺拳眼泻流,黄澄澄如细沙的小米摩挲着掌心流下,再抓一把,让它流。嘴里学农民的口吻说,啧!多实成。心里想,操,小米咋这么小呢?这时手与眼同时享受着一种比较开阔的喜悦,与天地关联起来……”此篇我觉得是上上品,它与《精神的边疆》、《萤语》、《雅歌六章》、《善良是一棵矮树》《我妈的娘家亲戚》、《雪地篝火》、《水流我》、《黄土》等,我视为原野的代表作不知对不对。

    也有些不喜欢的篇什,譬如卷三及另几篇,觉着略有点儿贫嘴了。贫嘴不是幽默,不美,也不会有感染力。不是乘美以游心吗?还是不能放松乘美那根弦为好。

    原野的语言文字水平非同小可,用典不少,但举重若轻,顺其自然,已形成了风格,其厚实的底蕴令我佩服。我当引以为鞭,时而策之。何况这鞭就在身旁,鞭长莫及之说于我们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