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14章 努力花钱,努力变强,这,就是我的忍道!

    “叮!”

    “击杀奖励:1积分。”

    突然响起的提示音让苏氏表情一怔,系统竟然还有击杀奖励这样的设定?

    之前的变形怪为什么没有?

    任务都判定完成了,肯定击杀了,为啥没有击杀奖励?

    是因为变形怪不算击杀奖励的击杀目标?还是因为任务目标和击杀目标不能同时计算?

    “你……”迪恩的话刚开了个头就说不下去了。

    一方面因为苏氏竟然用刀杀死了食人怪,而且那刀还诡异的消失了,另一方面他不知道该用什么态度面对苏氏。

    一周前,他和山姆误会苏氏是恶魔,是杀害他们母亲和山姆女友的凶手,然后被苏氏用影子束缚术和涅盘精舍之术教训了,还让他们见识了白眼。

    苏氏说想和他们交朋友,还提醒他们黄眼恶魔快找上门了以及……山姆的女友还有复活的机会。

    虽然他们持怀疑的态度,但山姆还是保留了女友的部分DNA。

    这一路,他们没少猜测苏氏的身份和目的,可他们对苏氏一无所知,无从判断。

    然后,苏氏又神秘的出现了,还救了他们。

    太巧了。

    就好像知道自己和山姆会出现在哪儿一样。

    “你怎么办到的?我是说,那把刀,我刚刚明明看见了,怎么不见了?”

    “忍术。”

    “忍者的那种忍术?”

    “嗯。”

    “你之前控制山姆和让我们睡着的,也是忍术?还有你的眼睛,你说是血继限界,三大瞳术之一,也是忍术?”

    “记得很清楚嘛。”

    苏氏笑着示意迪恩先离开这里,边走边说道:“我的忍术和普通的忍术不同,是由一种叫做查克拉的能量结印释放的忍术,便于区分,可以算查克拉忍者。”

    “查克拉是由身体细胞中的身体能量和精神能量完美融合所产生的一种能量,不是每个人都有查克拉,也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查克拉忍者。”

    如果有机会,苏氏其实很想试试能不能将吸血鬼狼人之类的有形超自然生物培养成忍者,如果成功,这也算血继限界了吧?

    什么是血继限界?

    由血缘关系借由基因来继承的术。

    划重点,基因!

    吸血鬼或者狼人转变的时候基因也彻底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是固定且大多不可逆的,所以吸血鬼和狼人其实也算血继限界,只是非火影里忍者认知的那种血继限界。

    “你,到底是什么人?”迪恩虽然对查克拉,查克拉忍者什么的很好奇,但他更想弄清楚苏氏的身份。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我和你家的事没有任何关系,只是我知道的有点多,又对你们未来的经历感兴趣,所以才会和你们接触。”

    苏氏忽然停下脚步:“就到这儿吧。”

    “什,什么意思?”迪恩一楞。

    “下次见。”

    苏氏若有所指的微笑,脚下地面化作流沙,在迪恩目瞪口呆的注视下缓缓下潜,消失不见了。

    “不,不见了?!”

    迪恩看着恢复正常的地面,试探的用脚踩了踩,很结实,根本不可能让人掉下去。

    “啪!”

    他下意识的朝脸来了一巴掌:“不是做梦,也不是幻觉,真的,真的不见了!”

    地下的苏氏注意到迪恩的举动,哑然摇头,这家伙有点憨啊。

    偶遇成功,苏氏却暂时不打算和他们同行,他们不知道下一站会是哪儿,会遇到什么,苏氏知道啊?

    水中亡灵嘛,也就是水鬼,小时候被同伴霸凌结果被按在水里淹死了,尸体也沉入湖中,N多年后以后开始报复,其中一个人的游泳冠军女儿,儿子,连同自己接连淹死。

    另一个的儿子早前也被淹死,他的儿媳妇,孙子也险些丧命,最终他以命换命,自己跳进河里换回了孙子的命,平息了水鬼的怨气。

    整个过程温家兄弟最大的作用就是调查出了水鬼杀人的原因,并且救了一对母子,至于说解决水鬼?

    抱歉,没有尸体可烧,臣妾做不到啊!

    苏氏对温家兄弟的下下次冒险更有兴趣,有恶魔,还有一个他认识的面孔。

    “还是要抓紧时间变强啊。”

    “努力花钱,努力变强,这,就是我的忍道!”

    潜航回到酒店,苏氏冲了个澡,躺在床上琢磨应该怎么更合理更有效率的花钱。

    神豪类的小说穿越前也看过几本,可环境不同,国情不同,货币价值不同,很多花钱的方法难以套用,就说买车吧,奥迪A8在国内得百万左右吧?

    这里呢?

    自己一天就能买一辆,还是不开影分身的情况下。

    车肯定还是要继续买的,但花钱的主力应该是买房。

    在大城市,最豪华的地段买房。

    在米国就算全款买房每年还是要交一笔房产税,地理位置越好,价值越高,交的税就越多,每个州的税额不一样,最高不会超过百分之三。

    如果一千万买栋房子,每年得交三十万的税,十栋就是三百万,一百栋就是三千万,这可是一笔数目不小的固定支出。

    再加上物业费,管理费,乱七八糟的杂费,就算房子不住,这笔钱也得一样交。

    苏氏听过一个传闻,无人居住的空房如果被人住满五年以上就可能获得房屋的所有权,简单来说,这房子以后就归他了。

    这样的话是不是得雇人定期照看一下房子?如果房子多,也是笔不菲的开销。

    这就很奈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