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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人间事

    活,有理想。

    看的到未来,不需要鸡汤,还能够奔跑。

    那是白梭梭想要的生活。

    云州是个好地方,但白梭梭觉得,带着母亲换个山多水多,节奏轻慢,还有朋友存在的城市,会更好一些。

    李北海眼看着劝不动,就不再多说,上前拍了拍年轻人的肩膀,“也没什么临别赠礼,就祝你,未来的生活,一定会熠熠生辉。”

    白梭梭上前轻轻抱了一下这位老主任,笑道:“那我也祝您,长命百岁,吃嘛嘛香。”

    李北海拍了拍年轻人的后背,笑道:“一路顺风。”

    白梭梭对着李北海,敬了个标准的军礼。

    虽然不是军校的学生,但白梭梭这三年,在学校里勤勤恳恳的样子,李北海是有目共睹的。

    李北海回敬一礼。

    超市的灯光下,白梭梭笑的很开心。

    军校的生活,到今天为止,就彻底结束了。

    手机里,是一张付款订单。

    内容,是两张飞往彭傅市的机票。

    ————

    “爸,妈,你们看谁来了?”

    古槐小区,四号楼三单元,林鸿嘹亮的声音,在楼道里传开。

    正在做饭的林秀苗,和坐在沙发上喝茶看报纸的林建业,都被林鸿这突然地一嗓子,吓得一支楞。

    林秀苗关掉灶台上的火,兴冲冲地跑出来,“谁啊,不会是小白那孩子醒了吧?哎呦我的宝贝儿子呦,你怎么不在医院多待几天啊,身体好了没…有啊?”

    站在玄关的阮青,有些拘束的对着林秀苗摆摆手,扯起嘴角,“阿…阿姨晚上好。”

    在所有人面前,都落落大方,接人待物,举止礼仪,都让人极度舒适的阮青,在未来婆婆面前,终究是紧张了起来。

    姗姗来迟的林建业,看着门口的“三足鼎立”,忙笑着招呼道:“阮青吧这是?哎呦这小姑娘,快进来快进来,林鸿这臭小子,也不提前说一声你要来。”

    被林建业悄悄顶了一下,林秀苗才反应过来,手忙脚乱起来,“就是,这也不知道你会来,也没多弄几个菜...老林,换衣服,今儿咱出去吃。”

    林鸿换上拖鞋,把林秀苗推进厨房,“不用了妈,阮青就是来吃个便饭,随意点就行了。”

    阮青对着林建业鞠躬道:“对,就是吃个便饭,不用特别在意我。”

    嘴上说,只是来吃个便饭,随意点就行。

    但林建业一搭眼儿,就看出来,自己这个准儿媳妇,绝对是精心打理过了。

    林建业凭着自己,纵横设计行业三十余年的审美眼光,敢断言,阮青身上,看起来简单朴素的白色长裙,绝对是某个高档品牌的高端服装。

    而且看起来,这件衣服绝对不会穿超过三次,甚至有可能是第一次穿

    。

    头发看起来是自然的散开,其实扎了一部分,让整体看起来,更显得典雅,淑女的气息,由内而外的向外散发。

    脸上的妆,很淡,淡到几乎看不出化了妆。

    进门时,阮青的手上,还拎着两个纸袋子。

    虽然不知道袋子里装了什么,但凭借林建业年过五十的专业直觉,盲猜是给自己和林秀苗的“见面礼”。

    林建业给阮青拿了双新的拖鞋,笑道:“这哪能不在意啊,准儿媳第一次进家门,我们俩再怎么随意,也随意不起来吧。”

    阮青拘谨的换上拖鞋,手上的袋子递到林建业面前,“叔叔,这是…我给您二位的礼物。”

    林建业接过袋子,也没有打开看是什么,就招呼着阮青道:“来就来了,还带什么礼物啊,见外了不是?快进来坐。”

    招呼着阮青坐下,林建业把袋子放到茶几上,大声道:“林鸿,赶紧给阮青倒茶,没眼力见儿呢这孩子。”

    林鸿把刚沏好的果茶拎过来,无奈道:“这不是来了吗,爸你看看,阮青给你和妈挑的东西,合不合心意。”

    林建业拍掉林鸿要去拆袋子的手,严厉道:“都说了是给我和你妈买的了,你动啥,等你妈来了,一起看,惊喜懂不懂?”

    林鸿一时语塞,坐到阮青旁边,“是是是,我不懂。”

    “阮青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叔叔我是…”

    “我不跟您二老说了吗,阮青是小学老师。”

    “……”

    “……”

    “咋了你俩?”

    空气中的尴尬,肉眼可见的向外扩散。

    林建业和图纸打了一辈子交道,除了关于设计的争吵之外,能够和林建业正常对话的女性,也就林秀苗一个人。

    所以本质上,林建业是不会和女人交谈的。

    开头和阮青的那两句寒暄,已经用尽了林建业的毕生功力。

    为了不让阮青觉得尴尬,林建业硬着头皮,问出了这个略傻的问题。

    结果林鸿的一句话,直接让林建业和阮青两个人,一同陷入了尴尬的氛围。

    之后,就是长达半个小时的沉默。

    “老林,儿子,还有阮青,来吃饭了。”

    林秀苗一个人在厨房,一边做饭,一边做足了心理准备,才把客厅里的三人,叫来餐桌。

    本来已经想好了无数的话题,自信绝对不会冷场的林秀苗,在拿起筷子的那一刻,就忘记了之前准备的所有话术。

    餐桌上的四个人,只有林鸿,在认认真真的吃饭,完全没有想别的事情。

    林秀苗、林建业和阮青,都尴尬的连菜都夹不稳。

    吃完了史上最沉默的一顿饭,林鸿摸着鼓起来的肚子,就要去刷碗。

    结果刚站起来,还没来得及收拾碗筷,就

    被林建业一把按住,“我去刷碗。”

    在林鸿和林秀苗不可思议的目光中,林建业风卷残云的收好碗筷,“逃”进了厨房。

    同床共枕三十年,林秀苗对于林建业心里的小九九,那可是再清楚不过。

    没有办法,林秀苗只能没话找话道:“我刚刚在里面,听到阮青还带东西来了?”

    阮青“腾”的一下从椅子上弹起来,把林建业放到茶几上的袋子拿来,说道:“对!带了!您和叔叔都有!”

    被阮青的应激反应吓了一跳,林秀苗“噗”的笑出声来,安抚道:“别这么紧张,放松点。”

    林秀苗接过袋子,掏出两个包装精美的盒子,“我能拆开吗?”

    阮青连忙说道:“当然可以,就是给您的。”

    小心翼翼的将外包装拆开,没有撕破外面的包装纸,林秀苗问道:“这是什么啊?”

    阮青拘谨道:“您手里的是丝巾,下面还有护肤品,叔叔的那份是茶叶。”

    林秀苗打开盒子,充满了异域风情的复古花纹窄丝巾,完整的呈现在林秀苗的眼前。

    只一眼,就击中了林秀苗的心脏。

    如果评价第一印象,满分一百分的话。

    只用了一秒钟,阮青的分数,在林秀苗这里,就飙升到了99.9分。

    林秀苗拿着丝巾,在自己身上比划了半天,很显然的开心了不少,“阮青的审美,各种意义上,都很好啊。”

    阮青端坐在旁边,笑容羞赧。

    林鸿端着切好的西瓜,大咧咧的坐到阮青身边,笑道:“那可不,不然怎么能找着你儿子这么优秀的男人。”

    就这么一下子,房间里的话题,就打开了。

    林建业在厨房刷好碗,出来的时候,看到其乐融融的一家人,感觉自己莫名有些多余。

    阮青提出时候不早了,林秀苗才发现,已经九点钟了。

    林秀苗拦住阮青,提议道:“要不,今儿晚上就在这儿睡吧,你跟林鸿一屋。正好明天周末,也不用上班。”

    阮青很诚恳的说道:“不了阿姨,明天学校还有任务,我就不留宿了。”

    林鸿从厕所里出来,附和道:“妈你就别留了,这还没过门儿呢,留宿不像话。”

    见两人态度坚定,林秀苗也就不再坚持,“那林鸿,你把阮青安全送回去,骑慢点儿啊,你那摩托轰轰轰的。”

    林鸿换好鞋子,拉着阮青就往楼下跑,“放心吧妈,我稳着呢。”

    到了楼下,林鸿给阮青戴好头盔,刚准备发动引擎,林建业就从楼上跑了下来,大喊道:“等会儿!”

    气喘吁吁的林建业,扶着林鸿,递给阮青一个红包,“来得及,没准备,先凑合一下,别嫌弃啊。”

    阮青连忙把红包拒还,慌忙道:“这怎么

    可以,叔叔这我不能要。”

    “哎!拿着!第一次上门,没有红包像什么话!”

    几乎是强硬的把红包塞进了阮青手里,林建业板着脸,敲了敲林鸿的头盔,严肃道:“路上骑慢点儿。”

    林鸿也敲了敲头盔,笑道:“知道了。”

    说着,就拧动把手,带着阮青离开了小区。

    林鸿和阮青刚下楼的时候,林秀苗就着急忙慌的跑去卧室,翻箱倒柜。

    不明所以的林建业,悠哉悠哉的靠在门上,问道:“找啥呢?”

    林秀苗瞪了林建业一眼,没好气道:“儿媳妇第一次来,得给红包呀!你愣着干啥,把家里现金都拿出来啊!”

    找出个压箱底的红包,林建业把家里翻了个底儿朝天,也就凑出来不到三千的现金。

    去掉那些皱巴巴的钞票,林秀苗把往红包里塞了两千块钱,让林建业送下去。

    无论之前嘴上说得有多嫌弃,当阮青真正上门的那一刻,林秀苗就认准了这个儿媳妇。

    倒不是阮青有多贴合自己的标准,而是林秀苗很清楚,既然林鸿选中了阮青,那自己就一定会喜欢上这个姑娘。

    而且阮青天生的亲和力,即便是在婆婆面前,也依然是奏效的。

    而且效果拔群。

    当林鸿送完阮青,回到家的时候,就看到林建业和林秀苗这老两口,正翻箱倒柜的找东西。

    放下钥匙,林鸿一脸迷惑:“爸妈你们干啥呢?”

    林建业扶着腰,一脸痛苦的站起来,说道:“你妈大半夜的抽风,非得找什么金镯子金项链的。”

    林鸿把林建业按到床上,把手搓热之后,给林建业按摩腰背,“找那玩意干啥啊?”

    林秀苗抱出一个盒子,得意洋洋道:“当然是攒聘礼啊,阮青那么好一姑娘,你可得攥紧了。”

    ————

    “这个月营业额怎么样?”

    “比上个月增加了百分之一百二,目前酒吧的载客量还有很大空余,可以考虑增加宣传成本,接纳公司团建之类的活动。”

    邓南坐在角落的卡座,吃着廉价的果盘,一边看着舞池上扭动的男男女女,一边听着汇报。

    不久之前,还只是酒吧服务生的孔隼,因为和邓南一同吐过的“友谊”,已经一跃成为这家新开业酒吧的经理。

    除了大金主邓南,和镇场子的汤大鲵,这间酒吧,差不多就是孔隼说了算。

    孔隼很清楚,自己之所以能拥有现在的一切,全都是和邓南那“一吐”之交。

    生在商贾之家,邓南的性格里,多疑的成分,占很大一份比例。

    所以任人唯亲,就成了邓南行事的准则。

    不过邓南的任人唯亲,又和市面上普遍的任人唯亲,有些不一样的地方。

    汤大鲵打过自己

    ,算是有了份情谊,可以用。

    孔隼和自己一起吐过,患难兄弟,也可以用。

    如果不是陆小白成了植物人,邓南都有想过,等到毕了业,回去广东,就把酒吧过到陆小白的名下。

    拿起一颗葡萄丢进嘴里,邓南看向孔隼,“市一院,去过了吗?”

    孔隼合上手里的报告书,点头道:“您说过之后,我就去了,陆小白已经从重症监护病房转到了单人病房,应该是身体好的差不多了,只是还没醒。”

    邓南点点头,问道:“费用呢,有拖欠吗?”

    孔隼摇头道:“我打听了一下,因为林医生和黄主任的关系,医院对陆小白收取的费用,都是按照最低标准,您存进去的二十万,还有余。”

    吐掉葡萄籽,邓南正了正衣襟,“有说什么时候能醒吗?”

    孔隼面色有些难堪,犹豫了一会儿后,说道:“值班护士说,身体几乎已经完全恢复,但是大脑还处于沉睡状态,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这辈子恐怕都难能醒过来了。”

    邓南吐出一口气,不再继续问医院的事情。

    看到邓南挥手,孔隼明白,这是在示意自己可以离开了,“那邓总,我先去忙了。”

    邓南点点头,没有说话,看着舞池上穿着裸露的女学生,神情冷淡。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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