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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鲁克林小王子醒来之后,自然也还记得和叶夏的那一场打斗,他时不时就要缠着叶夏叫‘小魔仙’,还说这是从华国那边听来的,会变身的小姑娘就叫这个名字。

    “小魔仙~你确定不考虑考虑我也给你当保镖?别的不说,史蒂夫去拯救世界了,我肯定第一时间赶去救你的啊~”

    身材高大的男人不放弃地摆了一个六十多年前夜店里战无不胜的造型,却发现这小姑娘简直对他没眼看,连眼皮子都不乐意抬一下“哼哼,我可是觉得史蒂夫比你靠谱多了!而且,巴恩斯我告诉你,你要是不改掉那个该死的称呼,我真的要不理你了!”

    虽然游戏角色变身确实挺魔幻的,但是作为一个已经过了迷恋小魔仙年纪的少女,被一个成年男人这样称呼,总还是觉得被冒犯和调戏到呢!

    “巴基,你得学会尊重女性了。”

    史蒂夫严肃地把好友拉到一边,开始了教育,天知道,挚友和叶夏见面之后,詹姆斯·巴恩斯似乎触发了什么奇怪开关似的,完全不像九头蛇里那个话少人狠的杀手,反而梦回三四十年代,撩拨小姑娘乐此不疲了!

    “cap,要是这个家伙还敢再敢骚扰我的sweetheart,我就把他扔去非洲挖煤!”

    托尼斯塔克的威胁也已经却来越狠了,而这些,某个在小姑娘面前笑得放肆的杀手可是已经不知经历了几回了,反而一边心不在焉地听史蒂夫罗杰斯说话,一面饶有兴趣地看那个小姑娘。

    她实在是太可爱了,让人见了就忍不住逗一逗,这两个家伙明明和自己差不多的心思,却一个喜欢当哥哥,一个又含蓄正直地让人没眼看,他才不会错过好机会呢。

    不得不说,虽然跨越了六十年,期间还变成了九头蛇的武器发生了一大堆的糟心事,不过醒来之后能遇到她,说明这世界还算不怀?

    詹姆斯·巴恩斯伸手就想吃一个李子,却又想到了之前小姑娘对着自己‘不经意’露出的肌肉脸红的样子,便撇了撇嘴放在了一边还是得克制点保持身材,谁让她喜欢呢?

    ——————

    “小夏,送给你。”

    高大的男人双手递过来一本薄薄的本子,叶夏道谢后接过,小心地翻开,确是一笔一划的写真画稿,有她和托尼·斯塔克搞怪的场景,有她和巴基斗嘴的场景,也没少了她和他相视一笑的场景,然而更多的,还是她的单人像。

    彩色铅笔描绘的少女让人心动极了,细节处都处理的地极为细腻,从他被救起到今天,也不过才一周多一点吧……叶夏的心里满满都是感动,她白天基本是都和他一起,却只是偶尔见到他拿出本子和笔来写写画画,想来,大多数的工作他都留到了晚上回房间之后。

    他温和的蓝眼睛和灿烂的金发就这么辉映在她的眼前,然后又笑得非常可靠“小夏,听说华国的新年是最盛大的节日,我想,祝你新年快乐,这本画册有些匆忙,希望你不要嫌弃。”

    “史蒂夫,我怎么可能不喜欢呢!你简直画得太好啦!”

    “咦?竟然还有一首诗?”叶夏在最后一页还发现了用蓝黑色钢笔写的一首诗,当然,史蒂夫是用英文写的

    reber  the  old  days

    when  everyone  was  scere

    one's  word  is  one's  bond

    the  dawn  of  the  tra  station

    the  dark  street  with  no  sign  of  pedestrian

    and  the  stea  fro  the  soy-ilk  stall

    the  nightfalls  ed  to  e  te    the  past

    everythg  was  slow,  the  bike,  the  horse,  and  the  post

    a  lifeti  was  all  but  enough  to  be    love  with  one

    the  old-school  lock  was  beautiful

    and  the  key  exquisite  lookg

    once  locked,  the  others  understood

    “小夏,这首诗……只是我胡乱写写的,毕竟当时你提起了‘从前慢’,我就去看了看。”

    高大的大兵显得有些局促了,他当时写的时候心里自然是百般滋味,可是当着她的面说些什么,他却又半点说不出。

    “史蒂夫~”

    史蒂夫·罗杰斯有些懵地看向小姑娘,她漂亮的眼睛里竟然泛起了泪意,这让男人立马慌了神,想安慰却又不知道如何做,急得他都想立马喊‘巴基’和‘托尼’了,毕竟相对于老实的美国队长来说,这两个人实在是经验丰富。

    叶夏却不知道史蒂夫·罗杰斯对她那点泪意的慌乱,反而觉得眼前这个男人可怜极了,他本该是那个淳朴年代的精神向导,却被迫来到了这个浮躁又喧嚣的年代,这时候还会有人为了等一封信而翘首去邮局么?还会有人这么一笔一划地在纸上写下祝福和牵挂么?

    实在是太少了!

    一直到了这么一刻,叶夏才觉得自己似乎摸到了他的孤独。

    这个时代浮躁喧嚣没人性,娱乐至死,互联共通,一切都发展得有些超速,一切又都在金钱的裹挟下变得无所不用其极,人们怀念美国队长,不如说是憧憬着当初正直又纯粹的道德。

    旧日秩序的崩塌,人们不再有上帝,却又发现人性考验下根本没有办法做自己的信仰,酒精、疯狂、喧嚣,折射的只是疯狂的灵魂和无信仰的悲哀。可人们又不乐意显得不合群,即便已经察觉到了自己的荒谬,也不愿意退出集体的狂欢,因为当所有人都在追逐名利的时候,你满口仁义道德,只会让人觉得你迂腐虚伪,没人会问你到底有几分真心。

    那些甘愿成为叶夏坐下走狗的人们,仿佛疯狂教徒一样称呼‘殿下’的人,他们也是其间翘楚。对光明失去过希望,无力抵抗之下任由恶意布满心脏,但那希望却潜藏在心脏的中心,哪怕只是见了那么一点世界垂怜的光明,也会无限放大,又会因偏激和疯狂,更加狂热。

    世间本就是混沌的,光明与黑暗,一念之间,一线之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