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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1章战力大增

    ‘和平交涉’后,北冥煜拎着英魄进入了神殿里的时间与精神之屋。

    神殿里的时间与精神之屋虽然被叫做屋子,但里面却有像地球一样广阔的空间,而且食物、水和房间样样俱全,不过里面的环境也十分的恶劣,空气稀薄,闷热异常,温度在五十摄氏度和零下四十摄氏度之间,重力却有平常的10倍,最重要的是意志薄弱和精神不集中很容易出现幻觉,是个锻炼精神力的好地方。

    当然,北冥煜不是来这里修炼的,时间与精神之屋神奇的地方可不止这些,最神奇的地方是里面一年,外面才过了一,这也是北冥煜带着英魄来到这里的原因。

    这里有足够的时间让他适应新的身体。

    关闭时间与精神之屋的入口,黑煤球一样的扭头看着神,问道“神,是否关闭时间与精神之屋的入口,这样他们就永远出不来了?”

    听到的话,神摆了摆手,声音充满了沧桑感,“没用的,他们的力量足以打破时间与精神之屋里屏障了,而且……外界还有他们的同伴,我们不是他的对手!”

    视线下移,扭头看着东方白芬里尔他们的方向,神叹了口气,自己实力还真是弱啊,身为神,竟然连自己的星球都保护不了,或许自己也应该找了继承人了。

    想到这,神的视线放到了正在爬卡林塔的孙悟空的身上,他现在正背着一筐鱼给猫仙人送食物呢。

    “再看看吧!”

    确定好人选,神的心理也有了许多的想法,不过大致就是对孙悟空的一些考验,他现在无论是实力还是心理都不足以成为神!

    于此同时,宇宙的一个弗利沙军团的基地里,战斗人员察觉和弗利沙失去了联系,立马让附近的弗利沙军团成员去探查情况了,而去的饶却是三个长尾巴的少年,正是赛亚人王子贝吉塔和他的两个手下光头那巴和孙悟空的哥哥拉蒂兹。

    “贝吉塔,你知道怎么回事吗?弗利沙大王可是从来没有和军团失去过联系的!”

    坐在一个圆球单人宇宙飞船里,那巴摸了摸自己的光头,通过无线通讯问了起来。

    “管那么多干嘛,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好好睡一觉,我们还需要一多的时间才能到达目的地呢!”

    打了个哈切,贝吉塔将无线通讯给关闭了,他可不想回答这些无聊的问题。

    看到贝吉塔不愿理自己,那巴又和拉蒂兹谈了起来。

    虽然拉蒂兹自己也想好好休息一下,但奈何战斗力和地位都没那巴高,自己惹不起他,只能勉强应付起来,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了起来。

    地球神殿的时间与精神之屋内,英魄艰难的移动着步子,一个重心不稳,直接摔了个狗啃地,躺在地上气喘吁吁的看着北冥煜,道“本尊,你就不能帮我一把?”

    将补充精神力的神灵丹塞进他的嘴里,北冥煜翻了个白眼,道“怎么帮?你现在不是身体强度不达标,只是精神力强度不够,只能这样下苦功夫修炼了!”

    英魄自然知道北冥煜的是实话,他现在的情况就像是摩托的发动机放到了跑车里,根本带不动跑车,即使启动了,也是慢吞吞的,速度堪比蜗牛。而想要改变这一做法,只能使发动机变得强大起来,更换是不可能更换的了,英魄只能不断的提升自己的精神强度,希望能够早日的驾驭住自己的新身体了。

    将丹药吞入肚子里,英魄闭目吸收起了里面的药力,补充自己已经枯竭的精神力,只是令他糟心的是他原先的功法不适合他的新身体,只能使用最基本的吐纳术炼化药力,效率低的可怕。

    看到英魄开始修炼,北冥煜也找到了一个重力最大的地方的开始修炼,他发现时间与精神之屋里重力越大的地方能量越充沛,更加有有利于修炼。

    周围四只火凤围绕,方圆千米的能量瞬间被火凤吸收,形成四个能量漩涡涌入火凤体内,然后被提纯后的地能量才会被北冥煜吸收,游走奇经八脉十二经络365正穴,遍布四肢百骸后,剩余的能量才会被丹田里的晶核吸收,如果有科学家得到北冥煜的血液后,就会发现,他的每个细胞都坚韧无比,充满着生机和能量。

    这也是生命层次提升的表现之一,身体能量化!

    时间在枯燥无味的修炼之中度过,突然间,一股强大的气势拔地而起,瞬间惊醒了正在修炼的北冥煜。

    扭头看去,北冥煜发现英魄以弗利沙最终形态的模样悬浮在空中,身上气焰缠绕,整个空间都震动起来。

    “啊啊啊……”

    吼声不断,英魄身上的气焰也冲而起,隐约之间可见一丝的黄金气焰。

    半晌之后,气焰消失,英魄脸色略带疲惫的落到地面,对着北冥煜摇了摇头,“还是没突破啊!”

    “你是突破到黄金弗利沙?

    站起来看着实力大变的英魄,北冥煜问道“你现在的实力怎么样?”

    “我也不清楚现在的战斗力如何,但秒杀以前的弗利沙是没有一点问题!”

    着,英魄脸色浮现了陶醉的神色,“弗利沙的赋强的可怕,只是那个蠢货拥有那么强大的力量竟然不知道去好好掌控他们,反而通过变身的手段将自己的力量削弱到自己能够掌控的地步,真是够愚蠢的!实话,我都想要永久的拥有这个身体了,要不你把他夺舍了吧?”

    “想都别想,我是不会对他进行夺舍的。”

    几乎没有犹豫,北冥煜直接拒绝了英魄的建议,开玩笑呢,弗利沙的身体再强,那也是他的身体,怎么可能有自己的身体好用呢,更可况,弗利沙还是冰冻恶魔一族的,他们单性繁殖,是没有的,北冥煜可不想因为力量而放弃自己的美娇妻!

    “我也是而已,别当真!”

    邪魅一笑,英魄也没有其他的,他同样清楚,不是自己的身体终究灵魂不匹配,前期还没什么,后期几乎很难有什么大的成就的,这也是那些修仙者们肉身死亡后宁愿转修鬼仙也很少有去夺舍的,因为除非被夺舍的人除非资特别好,否则以后的成还不如单修鬼仙的,更重要的是夺舍意味着要抛弃自己原本的大部分力量,这是很多人都不能忍受的。

    就像是北冥煜一样,他不可能放弃涅盘之炎而夺舍弗利沙的身体,这太亏本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