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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欢喜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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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家伙。

    东马“啧啧”了两声。

    看着银色手提箱中的钞票,不禁感慨道“没想到这尾藤贤吾不简单啊。”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诸伏高明道“五年前,正好有一位退休的富豪在长野的家中,被盗了一千万日元整。”

    五年前?

    公诉时效以法定刑为基准,由刑事诉讼法第条第项规定。

    盗窃罪的公诉时效是年。

    公诉时效的起算点是犯罪行为结束的时间,从盗窃他人物品的瞬间开始时效进行,经过年时效就结束了。

    简单来说,就是七年后就可以光明正大的使用这笔钱,警方也不能对其进行问责了。

    还有两年,就过公诉时效了。

    感情是因为有这笔钱作为保障,所以才会一直不找工作,死皮赖脸的吃软饭啊。

    “竟然因为区区一千万,就做出盗窃这种犯罪这事,实在是太不应该了!”东马痛骂着,只觉得万分痛心疾首。

    因为这区区一千万,还间接性的害了一名无辜女子重病住院,实在是罪大恶极!

    “咳。”

    诸伏高明轻咳了一声。

    先别提这一千万是不是只是区区……

    “请问你们所来的,这间房屋的主人是?”

    既然与案件有关。

    那么就一定要趁着还在公诉时效的时间内,早日将嫌疑人抓捕归案!

    “不用了。”

    将手提箱盖上后,东马起身道“那个人已经被警视厅的人带走了。即便真的跟五年前的盗窃案有关,也会移交给警视厅方面负责。”

    “另外,诸伏警官是刑事课,而不是盗窃课的警官吧?这也并非是你负责的范围。”

    这番话说得,完全是不留丝毫情面。

    诸伏高明欲言又止。

    难道是自己之前做了什么,让对方感到了厌恶吗?

    否则,即便只是陌生人的情况下,哪怕只是勉强,也会保持陌生人间的友善吧?

    可惜最后,几番犹豫下来,诸伏高明最后并没能问出这个问题。

    或许是觉得,自己年长了对方许多,不好在这个问题上过于计较。

    “东西就放在这里了,剩下就交给新野署自己解决吧。希望在事情圆满解决后,直接联系警视厅方面就好。毕竟还有一个女孩,等着这笔钱做手术。”

    说着这话,东马摘下了手上的白手套,便想要径直离开这里。

    诸伏高明没有叫住他。

    东马的gtr已经加满油了。

    因为帮忙成破案的缘故,这笔钱是诸伏高明自掏腰包出的,算是表达谢意。

    但在他们正准备上车离开时,对方却突然出声叫住了他们。

    更准确的说,是叫住了东马。

    “交换一下联系方式吧?”

    诸伏高明也不清楚,自己究竟是出于何种目的和心思,才会突然叫住了他。

    或许是“郭奉孝在,不使孤至此”的赤壁;也或许是提到“孔明”时,对方眼中的平淡;更或许是从蛛丝马迹中,还原出大半个案件和轻松破解谜题的镇定。

    很迷人,也很吸引人。

    也或许是他的眼睛吧,如红宝石一般罕见的漂亮眼睛,熠熠生辉。

    清澈且纯粹。

    的确很久没有见到,这样的眼睛了。

    “才不要。”

    东马笑容灿烂的拒绝了。

    这下,让诸伏高明清晰的意识到,对方是真的讨厌自己。

    只是这个原因,或许东马自己知晓。

    清楚的记得,在原著中诸伏高明曾提及过“雪中之笋”这个成语,并从解释中得知,这个成语来自华夏。

    现实世界中,文学系毕业的东马,查阅了诸多资料,甚至询问过一些教授,都只得到了否定的回答。

    因为“雪中之笋”这个成语,是日本人根据三国时孝子孟宗的典故,而创造出来的。

    如果只是根据词面来看,“雪中之笋”便是指的冬笋,仅仅如此。

    同样是来自三国时孝子孟宗典故的成语,华夏有的只是“哭竹生笋”。

    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不需要。

    讨厌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不需要。

    如果真的要什么理由,那就跟诸星大画蛇添足,在麻婆豆腐中加了草莓,自己看见时的心情是一样的吧。

    “这样啊……”

    诸伏高明只得作罢。

    “没事!”园子将东马挤到了一旁,兴奋地说道“你可以和我交换联系方式啊!我和这家伙可是朋友,有什么消息都能第一时间告诉你!”

    叛徒!

    东马一听这话,自然是不乐意了。

    果然没有对象束缚的园子,就跟脱缰的野马是一样的。

    “小心我直接以‘侵犯’的罪名起诉你!”

    “喂!不要以为你这家伙成了律师,就了不起啊!”

    “我只是在拿起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权利!”

    “你——”

    二人开始不顾周围的争论起来,堪比一场精彩的辩论赛。

    “呐,柯南。”小兰俯身看向了一旁,正看得专心致志的柯南。

    微笑着轻声说道“你觉不觉得,东马和园子,好像欢喜冤家一样?”

    欢喜冤家吗?

    虽然看上去没什么感情,或者每次见面都恨不得掐死对方一样……实际上,却是形影不离,或是牵挂彼此的关系吗?

    柯南毕竟不是什么恋爱方面的专家。

    再加上之前东马曾说过的话,更是让在旁人看来,或许如此的局面,变得有些棘手起来。

    但犹豫了一下后,柯南还是选择附和小兰的说辞。

    “小兰姐姐说得对!”

    反正自己现在,只是柯南罢了。

    …

    杯户中央医院。

    到达东京,将园子和小兰都分别送回家后,东马又开车带着柯南,来到了医院。

    也就是志水佳奈住院的地方。

    号,便是她所处的房间。

    既然是来探望病人的,哪有空手而来的道理?

    故而在路上,东马顺路买了一束并没有浓郁香味的鲜花,以及水果礼盒,作为慰问的必需品。

    “东律师——”

    在床上低头看着手中杂志的志水佳奈,听见了滑门的动静后,便立马抬头望去。

    自然看清了前来的东马,以及抱着一束鲜花的柯南。

    也正是趁着这个机会,柯南还终于能够打量,那个“傻女孩”究竟是何许人也。

    五官单拆来看,都意外的不错。

    但组合在一切,却显得像是没加盐的汤一般寡淡,可以称得上是平平无奇。

    如果要用一种植物来比喻的话,那一定就是路边随处可见,不惹人注目的“狗尾巴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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