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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水妹赶走,雀儿的心里一阵释然。

    她没有因为男人的难受而难受,反而加倍对丈夫好。

    自此,王如意好像得了心病,变得很不开心。

    每天慵懒地下班,慵懒地上班。

    没过几天,就跟雀儿返回县城那边去住,免得在村里睹物思人。

    儿子离开的这半年,王富贵的财产继续以几何倍数增长。

    别管芯片产业,养殖产业,煤矿产业跟海外运输产业,全都特别兴旺。

    总资产已经破千亿。

    但他跟道森的始终没有正面交锋,赚来的钱,全部投入到房地产。

    四周几个城市,一座座高楼正在拔地而起,房产的销售特别火爆。

    海涛跟赵凯两员大将,全身心投入到地产,已经不管工厂的事情了。

    礼拜天,一个天使忽然到来,王富贵的女儿喜凤回家了。

    “爹——!”喜凤欢呼一声扑进父亲的怀里。

    “傻丫头,你咋回来了?放假了?”王富贵慈祥地问。

    “没有,回来拿东西,这才刚过完十一没多久!”

    “又要钱?”

    “嗯。”

    “这次要多少?”富贵问。

    “一千块就行!”

    “给你五千!”

    王富贵十分慷慨,毕竟闺女是自己的小棉袄。

    “谢谢爹,您太好了,啧!”喜凤狠狠亲父亲一口。

    王富贵立刻说:“呀!感动死了,小棉袄就是暖和……!”

    “走了,拜拜!”喜凤拿到钱没停留,直接返校。

    最近她正在上高一,已经十六岁。

    十二到十四岁瘫痪两年,课程落下不少。

    但架不住喜凤聪明,课程全都跟了上来。

    如意跟喜凤,一儿一女是王富贵的骄傲。

    他常常教育闺女,要学会低调。

    不准人知道她是王富贵的女儿,不准跟人打架,不准蛮横无理,更不准仗势欺人。

    因此,喜凤在学校里显得特别平凡。

    冷锋教会她一身过硬的功夫,但喜凤却将功夫全部隐藏。

    不可否认她很美,完全遗传了母亲杜鹃的优良基因。

    刚刚十六岁,二八芳龄情窦初开,正是叛逆的时期。

    而且是C市一中首屈一指的校花。

    好多同学看到她就走不动路,情书跟雪片一样飞来。

    但喜凤从不多看他们一眼。

    走进教室刚刚坐下,旁边的眼镜男同桌说话了。

    “王喜凤,你回家了?”

    “嗯。”喜凤点点头。

    “回家干嘛?”

    “拿钱,伙食费没有了!”

    “你家里真的很穷吗?”眼镜同学问。

    “嗯,可穷了。”姑娘说。

    全班的学生都知道喜凤穷。

    当初转学到C市,学校里交学费,喜凤就说:爹为了让她上学,特意卖一头牛。

    搞得全班学生都很同情她,纷纷掉眼泪。

    上高中的时候,又一次交学费,她告诉大家:爹为了让她上学,又卖一头牛。

    整个学校的男生都想资助她,甚至偷偷为她捐款。

    没人知道她家开的是牛场,她爹喂了几十万头牛。

    更气人的,牛场是只是王氏企业的冰山一角。

    不是喜凤装穷卖惨,而是不想同学们羡慕嫉妒。

    眼镜同学抽搐很久,抬手碰碰她。

    “干嘛?”喜凤问。

    “喜凤,我这儿有五百块,你先拿去花!”

    “我干嘛要你的钱?”姑娘问。

    “我知道你家里条件不宽裕,想帮你,放心,这钱是干净的,我去酒吧卖唱赚来的,就是为了给你花!”

    “啥?你去酒吧卖唱,资助我上学?”喜凤吃一惊。

    “嗯,我没有别的意思,也不用你还,放心拿去花!”

    眼镜同学很文静,脸很瘦,但眼睛特别大。

    如果不是高度近视,摘去眼镜完全是个帅哥呢。

    就是弱不禁风骨瘦如柴,一阵风就能吹走,太单薄了。

    喜凤闻听噗嗤乐了,把钱推回去说:“丁磊,我不需要你的帮助,俺家有钱。”

    原来小男孩叫丁磊,也十六岁。

    他俩的个头差不多,就排在一张课桌上。

    老师之所以让一男一女同桌,是为了课堂纪律,担心他们交头接耳。

    男孩的好心让喜凤觉得可笑。

    “不不不!喜凤,让你花你就花!千万别客气!咱们是同桌,也是朋友!”小男孩的脸红了。

    上高中半年,丁磊对喜凤一直不错,差不多每天都帮她打饭,像个大哥哥一样。

    “还是自己留着吧,我有钱!”喜凤再次将钱推回去,然后问:“你去酒吧唱歌,是为了勤工俭学?”

    “嗯。”

    丁磊的家里也不富裕,爹娘都是打工族。

    但他非常自立,为了给家里减轻负担,常常勤工俭学。

    初中到高中,几乎没跟家里要过一分钱。

    “你帮他们唱歌,一首多少钱?”喜凤又问。

    “十八块!”丁磊说。

    “一首歌十八块,两首歌三十六?一晚上唱个十首八首的……就发财了?”喜凤闻听十分惊讶。

    “嗯,我一晚上挣八十块。”丁磊自豪地说。

    “太好了!你能不能带带我,让我也去!我唱歌很好听的,也想勤工俭学!”喜凤哀求道。

    “不行啊,歌厅很乱的,哪儿鱼龙混杂,有不少小阿飞!女孩子去唱歌会吃亏的!”丁磊赶紧拒绝。

    他已经偷偷暗恋上喜凤,当然不想她吃亏。

    喜凤却非常感兴趣:“丁磊我求求你,带我去吧,我想自立,不想依靠爹娘,给个机会呗!”

    发现女孩这么诚恳,丁磊咬咬牙:“好!夜里下晚自习,我带你一块去!”

    “一言为定!”

    果然,这天晚自习过后,差不多八点半。

    丁磊带着喜凤走出小门,背上一把吉他,上去一辆自行车。

    酒吧距离学校不远,也就一千多米,两个人赶到的时候,还不到九点。

    这时候,正是歌厅客人的高峰期,里面有很多人。

    大多在喝啤酒,旁边的台上有架子鼓,还有一个乐队。

    丁磊也是乐队的成员,马上跟他们打招呼“哈喽!大家好。”

    “丁磊,你来了?”

    “今天怎么带一个姑娘,是你女朋友吗?”

    丁磊的脸再次通红,解释道:“别瞎说!这是我同学,也是同桌!”

    喜凤一点都不拘束,纷纷跟他们握手:“几位哥哥好!”

    她的样子特别乖巧,可爱,稚气。把丁磊的哥们弄得十分眼气。

    “卧槽!丁磊,你有这么漂亮的女同桌?那就唱一首同桌的你吧……!”

    丁磊点点头:“好!”

    他轻轻拨弄琴弦,歌厅里马上响起叮叮咚咚的吉他声。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明天你是否还惦记,曾经最爱哭的你……。”

    悠扬的旋律,再加上架子鼓的敲击声,喜凤在旁边听得醉了。

    她第一次发现丁磊这么有才,声音也十分动听。

    心头顿时激起一层小波澜。

    会唱歌的小帅哥,对姑娘的杀伤力太大了。

    喜凤马上跟着节奏摇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