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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小区的休闲区在小区中心,凶案的现场在小区的角落,走过去还要几分钟时间,这一队人走着散开了,宋文和傅临江落在了最后。到了下午阳光灿烂,这小区绿化的不错,四周围绿树的枝桠上冒着新芽,花也争芳吐露地开了不少,就是因为入住率不高,人丁稀少。

    两个人一路说着,来到了小花园,这边有几个石桌和椅子,是给小区居民休息用的,这时候下午一点多,正是午休时间,也没什么人在。

    众人的食物还没到,陆司语已经开了餐,面前几个餐盒一字排开,从左到右从荤到素摆得端端正正整整齐齐的,色香味俱全,他的手里拿着一副讲究的黑色筷子,低头旁若无人地小口吃着丰盛的午饭。

    宋文见状心想,这人果然是当得起他富二代的身份,真是会宠着自己啊,一点也不受屈。

    五月的天气正是不冷不热的时候,小花园里鸟语花香,环境挺好。大家互相讨论着上午的案情,没有尴尬太久,过了两分钟,宋文定的饭到了。

    等快餐一拿过来,陆司语才发现自己低估了普通刑警和自己的经济差异,每个人只有一份盖浇饭,还是菜少饭多,衬得他有点不好意思,把几份菜往前推了推,“我带的菜有多,你们不介意地话就一起吃。”

    朱晓他们几个早就眼馋半天了,就等这句话,马上举起筷子就上。特别是老贾,早饭全吐了,这时候早就饿得饥肠辘辘,丝毫没跟陆司语客气。

    众人夹了菜吃到嘴里,马上纷纷赞不绝口。

    “好吃,这厨艺不错。”

    “唉,这排骨炖的酥烂入味。”

    “这虾真是新鲜。“

    宋文看这一群狼吞虎咽的下属,嘴上说着,“行了吧,你们几个给人家剩点。”行动上却一点没落下,夹了一块排骨,就放到自己的盒饭上。那排骨是糖醋的,用的是自然生长的生态黑猪肉,裹了一层浆汁,入口就带了一点点酸甜,咬下去是满口的鲜香,那味道不是快餐里勾兑出来的鲜味,而是新鲜的食材加上各种高档的调料,再配上完美的手艺。

    宋文一向觉得最好吃的食物是第一次刚出锅的,等隔夜再热了就会失去了味道,可嘴里这块排骨,只恨不得让人多吃几口米饭。这菜的确好吃,绝对是大厨的水准,从舌尖到味蕾,都是一种享受。再尝尝其他的几个菜,一道比一道惊艳。

    一桌人风卷残云一般,吃完了午饭,那几个刑警事情还没干完,都先撤了,一时石桌边只剩了陆司语和宋文,陆司语低了头收拾餐盒。

    宋文问他:“这饭菜是你家里人做的?”

    陆司语没提防一向严肃地队长忽然问他这个,低了头道:“我自己做的,我没事的时候喜欢自己做吃的,外面的总是吃不惯。”

    宋文舔了舔嘴唇,还有点意犹未尽,又问他:“记录都做好了吗?”

    陆司语道:“嗯,都记了,我今晚回去整理。”

    “今天第一天还习惯吗?”

    “还好。”

    “这个案子到现在你有什么想法?”

    “我倾向于熟人作案,分尸的人有一定的医学基础。”话说到了这里,陆司语的手微微一顿,然后开口说:“我认为凶手的目的,不一定是为了分尸而分尸。”

    宋文双手抱臂:“怎么说?”这话有点绕,但是他想了想,瞬间明白了陆司语的意思。

    “经典的案例中,分尸抛尸无外乎几种原因,最常见的,是不让人发现死者的身份,增加勘探的难度,隐藏嫌疑人的踪迹,方便弃尸,其次则是,和性有关,杀戮和分尸能够给部分人带来快感。”陆司语收拾好了餐盒放入背包,抬起头看向宋文,“但是在这个案子里,我觉得这两种原因都不是。”

    “为什么这么说?”

    陆司语摇摇头,低头把包合拢,不愿意再说。

    新人,总是会主观臆断一些内容,现在的刑警工作其实很讲究推理,每个线索必须要脚踏实地才能够最后定论,陆司语的这种观点似乎太过虚无缥缈,宋文起身收拾了那几个一次性餐盒道:“我们继续查吧。”

    到了下午,林修然先带着尸体回了警局,尸体的情况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越是早些解剖,对案子的侦破就越是有利。

    两点时,警犬被调了过来。

    南城市局的常用警犬主要是四只,平时和缉毒那边的养在一起。傅临江这个人每天乐呵呵的,不光与人为善,和队里的警犬更是相处融洽,那些狗见了他就像是见了亲人一般,飞扑过来把傅临江从上到下舔了个遍。

    今天出警的是三黑和四花两只,都是身经百战的好手。傅临江、老贾牵着两只狗,带着那位法医助手把附近的几个垃圾场翻找了一边。到了下午五点多,几个被翻找出来的蓝色袋子就凑到了一起。

    徐瑶翻动着,把袋子里找出来的东西分门别类地整理存放,准备回了警局之后进行进一步的化验。由于五一假期,很多垃圾场也清理不及时,导致他们这一下午收获颇丰。

    袋子里不光有部分残存尸体,一把刀具,还有几件洗过后剪碎的血衣。

    晚上七点多,宋文终于确定再也翻找不出什么蛛丝马迹了,这才下令收工,大家纷纷上车,现在已经是下班时间,除了需要把物证,配枪还有剩余的尸块送回局里,其他人可以直接回家。

    之前林修然是坐的局里专门的运尸车走的,还有三辆警车停在了小区车库。徐瑶程小冰朱晓上了一辆,陆司语跟着傅临江和老贾往来时候的车上凑。那边宋文一个人拿着车钥匙,“唉你们不嫌挤得慌啊?”刑侦的几个人都往那辆车上去。弄得这一辆上只有他一个人,明显是资源分配不均。

    傅临江摸摸鼻子:“可我们和你家真不顺路啊。”

    宋文道:“怎么不顺?我要去找趟周医生。”

    这倒是挺顺路的,一时间,其他的几个人却都低了头,不搭茬了。

    陆司语看了看这情况,睫毛颤了颤,主动站出来解围道:“我和宋队一起吧。”说着话迈出不知者无畏的第一步,其他三位哥哥都以感动的目光看向他,恨不得给他一面解救天下苍生的锦旗。

    宋文那个工作狂,特别喜欢在车里聊工作,这都下了班了谁不想放松一下?以前大家是被逼无奈,现在有了新人,光明正大地抛了自家队长而去。

    宋文看着陆司语往过走来,眼睛微微眯着看着他,揣摩着陆司语的想法。

    正要上车,陆司语的脚步却是一停道:“……我把水杯落在犯罪现场了。”

    宋文皱眉又有点无奈:“小祖宗,你怎么又把东西落了?”中午是水杯忘在车里,晚上又是水杯忘在现场。

    还好物业那边的钥匙被作为物证还没还,宋文递给陆司语,开车门道:“我陪你上去吧。”

    “不用了,我自己去吧。”陆司语的话里有点惶恐,像是做错事的新人,急于弥补自己的过失,不等宋文回答,他转身独自走向了楼道里按了电梯。

    宋文在他身后不远处,看了看那间电梯,最后没有跟上去。

    外面已经黑了,走廊里亮着淡淡的光,陆司语小心钻过了拉着的黄色警戒线,打开了门,在这华灯初上之时,重返了分尸现场。

    现在是晚上,客厅里一片漆黑,那种淡淡的肉味还在。他没有开灯,借着月光,走入客厅以后拿起了放在餐桌上的保温杯,放入书包内。然后他并不急着离开,而是开始环顾四周,他的眼睛在黑暗中发出一点亮光,犹如一只隐藏在密林中的野兽,眼神锐利而又淡定自若。

    说来奇怪,这房子白天看上去和晚上看起来完全不同,也许是因为发生过凶案的原因,晚上的房子多了一丝阴冷,凭着记忆,陆司语走到了外卫的门口,浴缸里的水还是半满着的,尸体却已经不在。

    陆司语合上了眼睛,他错过了平时晚饭的时间,现在胃里已经是空了,有一点轻微的刺痛感。从小时候起,他就记恨这种饿了的感觉,像是生命从身体内部抽离。

    陆司语感觉不到身边的温度,好像有冷冷的冰水喷溅在身上,把他引入黑暗之地。在那瞬间,他就是那个蹲在卫生间中切割尸体的人,榨汁机的嗡嗡声,血液流淌的滴答声,锅子上炖煮着东西的滋滋声交汇在一起。

    他带着手套,穿着雨衣,首先割下了人头,这东西太碍事了,那双眼睛好像在盯着他,他把人头用保鲜膜包裹了起来,放入了冰箱里,然后他回到了洗手间,面对那具无头的男尸。

    手中的刀子像是解剖一般划开尸体,血液随着每一次的刀到喷溅出来,他的心里异常的平静,动作步骤井然有序,心里有点解脱感,只有这样,手下的刀口才能如此平滑,他的速度并不快,在伤口的切割中,既没有看到惶恐不安,也没有感到一丝兴奋,刀顺着骨缝,分离四肢,割开皮肉,撬开肋骨,像是在完成一件蓄谋已久的任务。

    很长的时间,他沉浸于此,用所有感官的专注来消散孤独与恐惧,有一种力量在心里支撑着他,让他完成这一切。

    榨汁是从心脏开始的,他小心翼翼地捧出那红色的脏器,切了几刀放入榨汁机中,随着机器嗡嗡作响地切割,里面的肌肉与神经化作了一滩红色的粘稠汁水,像是一杯红色的豆浆。然后是胃脏里面夹着没有消化完全的食糜,肝脏连着绿色的胆囊,最后是肠子,用手捧着从尸体里拉了出来,为了方便榨汁,他用剪子把那些器官剪成小块,和平时处理那些食材没有什么不同。

    每当血腥的味道浓烈起来,他就拧开浴缸的下水装置,开始换水。他从冰箱里取出冰块,洒在尸体的旁边,然后他把一条条的胸骨和肉块放入锅中。高压锅,炖锅,蒸锅,能够用上的一切容器,火苗腾地升起,水里开始咕嘟咕嘟冒着泡泡,滚上了一层浮沫。又是那种浓浓的肉香,似乎撒上盐和胡椒粉就能变成美味,他把这些煮过的骨头分着装在了袋子里。

    所有的工作做完,他小心地检查了一下,然后打开了淋浴喷头的水,想把血迹冲刷干净,正是这个举动,让一些血迹没有来得及顺着地漏被冲下去,而是积攒到了浴缸的后面,顺着楼板缝隙渗了下去。

    时间两端,陆司语和凶手遥遥相望着,像是在进行无声的交流……

    哪里不对呢?他好像忘了什么动作……

    陆司语沉思了片刻,另一手的刀缓慢切割了下去……这个动作又是意味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