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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朝才不管呢,自己小跑进屋,拿出了那包刺泡,欢欢喜喜地捧着去了堂屋。

    “妈,大嫂,你们瞧,这是什么?”

    “刺泡?哪儿来的?”

    两人都很吃惊。

    “还能哪儿来的,你家姑娘啊,平白无故就接受了别人的烂好心。我看哪,你要是再不把自家地里的白菜看好,不定什么时候,被哪家的猪拱了,你都不知道!”

    花开诚气鼓鼓地,很生气。

    他刚才看了,朝朝房里搭在椅背上的那件男人的衣服,不见了。

    不用想,肯定是被霍伢子那头猪拿走了!

    这念头一出现,他的脸色能好看才有鬼了。

    “爸!~~”

    花朝好气又好笑:“爸,您至于嘛?是,这些刺泡是霍伢子送给我的。可你知道吗?霍伢子和二哥一起在卖货,他们俩早就不分彼此了。你这样做,不是让二哥很难做?旁的要是知道的,是放着别人家的猪拱了你家的白菜。不知道的,还不定以为,你对霍伢子有成见呢?!”

    “谁有成见了?谁有成见了?我什么时候对他有成见了?你少胡说八道败坏你爸我的名声。”

    这话,明显刺中了花开诚的软肋,气得他险些跳脚。

    “既然如此,那你一看见人家来,就黑着一张脸。旁人不看,不就以为是霍伢子是黑五类的原因?”

    “放他娘的狗屁!谁敢打胡乱说,我撕烂他的嘴!”

    花开诚气,却又拉不下脸来说好听话,忍不住语重心长劝她,“朝朝啊!你年纪还小,不要被那些个有花花肠子的青年,三言两语一哄,你就什么都忘记了。爸可舍不得你嫁人。”

    “我也舍不得老爸!”

    花朝抱住花开诚的胳膊:“爸,你放心,我可以向你保证。我一定会睁大眼睛,选个好的女婿人选。绝不会随随便便就把自己嫁了,让自己后悔痛苦一辈子!”

    “这话你可得给我好好记住了!”

    “嗯,我都记着呢!”

    她忙不迭地点头。

    哄好了老爸,她才松了一口气。

    虽说是哄人的话,不过,她说得也是实情。她还小呢,她一点也不着急嫁人……

    “朝朝,你别搭理他。他呀,巴不得你一辈子都不嫁人才好。”

    谭小红吃着刺泡,不过就吃了几颗,便停下了,“某些人怕是忘记了!当年,我可也是村里村外的一枝花。某些猪呀,半夜爬墙来敲我家的窗棂,被我爸逮到了,还死鸭子嘴硬不肯承认。说是出来赏月,走错了道……笑话,走错了道,会跑到我家去?”

    他挖苦花开诚,却半点不留情。

    “婆娘,这、这……孩子们也在呢……”

    花开诚没脸啊!赶忙看看花朝由冲谭小红使眼色:“都陈年旧事了,你还提它做什么?”

    “你说我提它做什么?你说呢?……”

    谭小红可不会给他留脸,数落得花开诚抬不起头。

    惹得大嫂在一旁偷着乐。

    花开诚想辩解,又不敢明着反驳自己的婆娘。

    只能好言好语地哄着谭小红,那委屈巴巴的小模样,哪里还有刚才指点江山时的气势如虹?

    花朝抿着唇笑。

    回头拿了一撮刺泡茎,便偷偷溜之大吉了……

    她去了神仙洞。

    当地所谓的神仙洞,也是因为那洞,是个熔岩洞。

    因为一年四季都会有凌厉的寒风从洞里吹出而得名。

    有所区别的是,那洞口吹出了的寒风,天气越冷则越暖和。天气越热则寒风越甚,大热的天,站在洞口处冻得人鸡皮疙瘩不住往外冒。

    但是,这个洞口处一年四季都有地下水从洞口流出来,并且从不结冰。

    入口处是个离洞口约两三米高的溶洞,至于水下有多深,则无人得知。

    花朝走出花家不远,就看到了躲在桃树后的霍北尧,当即笑弯了眉。

    “我还以为,你走了呢!”

    她刚才把鱼篓递给他时,用口型让他等一等。

    不过,她也不敢肯定,对方看懂了并理解了她的意思。

    “没,我在等你。”

    霍北尧笑。

    又突然捧着手朝她递来。

    “什么东西?”

    “地枇杷。”

    “好大一个个的……你在哪里发现的?”

    地枇杷其实这段时间已经不多了,主要是快要接近收尾了。又是那群熊孩子的最爱。趁着家中大人午睡,这些不怕太阳晒的熊孩子就纷纷跑了出去,在田间地头搜寻地枇杷的影子。

    等找到一处,随后几乎每天每年都会去光顾。

    还真没漏网之鱼,能让大人发现。

    “在那,我刚在那边掏的。”

    霍北尧顺手一指,就指向他身后那个陡峭的山坡。

    说陡峭,是因为那坡的坡度估计都有七八十度,委实不是一般人能上去的。

    “谢谢。”

    花朝真诚的道了谢。想了想,她只取了几个,剩下地又交给了他:“帮个忙,回头帮我送给思兰。她还小,她一定会喜欢。”

    “我这里还有。”

    为i证明自己没说谎,他甚至还从衣兜里掏出来给她看。

    可把花朝乐得……

    “行吧,那我拿去洗一洗,我们一起吃!”

    地枇杷的味道真的是一等一的好!

    在野果里,真的是难能可贵的好味道。

    用山泉水洗净后,红红的果子分外惹人怜爱。即便隔着老远,也照样可以闻到地枇杷成熟后所特有的清香味儿。

    花朝一口一个,好吃得忍不住幸福地眯起了眼。

    霍北尧就静静地瞧着。

    看她吃自己送给她的东西,简直就是一种美的享受!

    花朝接连吃了好几个,这才想起自己身边的这个青年来。赶忙从那堆地枇杷中,挑选了一个又大又红香味儿最浓郁的,递到了他面前。

    “给,你也尝一尝,看好不好吃?”

    霍北尧盯着她的手。

    她的手丰润白皙,指尖修长纤细,像刚出土的芦笋般光滑又柔软。就连指甲盖,都柔圆而带着光泽,像极了一颗颗漂亮的扇贝。

    一看就是没干过什么农活儿的手。

    可就是这样粉嫩的指尖上,轻捻着一颗地枇杷。

    简直就是说不出的诱人。

    霍北尧吞了口唾沫,将险些拒绝的话,吞进了肚子里。

    他一低头,就着她的手,便咬住了那一颗地枇杷。

    无意间,也咬到了她的指尖。

    花朝惊得险些跳起来!

    她慌忙缩回手,下意识把手指藏到了身后。

    那脸那小巧的耳垂,也泛起了一层红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