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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前往巴黎(求收藏,求推荐~)

    <div id="tet_c">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热恋中的曹归与格温每天白天出去游玩,晚上回来做生物学运动,不知不觉间,半个月感觉都没怎么过,就直接没了。

    夜晚,别墅中,曹归抱着笔记本电脑在看一则新闻:据悉,某某大厦突发火灾,造成一人失踪,两人受伤,目前火灾起因情况不明,但不排除人为纵火。

    看着这份新闻,曹归顿时一阵舒爽,这栋大厦,就是神盾局洛杉矶分部所在地,看样子,金士曼展开行动了啊,真好奇梅琳达下场如何。

    “亲爱的,我这身衣服怎么样?”

    格温的声音响起,将曹归的心神从电脑屏幕上拉了出来,抬头一看,顿时肃然起敬,忍不住又抬了一次头。

    格温的头上带着一对毛茸茸的猫耳朵,淡金色的齐肩头发柔顺垂下。

    身上穿着一间平平无奇的女仆装,虽然平平无奇,但是这裙子稍微有点短,露出了一双修长的美腿,腿上,还套着一双平平无奇黑色丝袜。

    曹归:(?e?)

    芜湖湖~

    我这无处安放的相丝病啊!!

    “哈哈哈……”格温捂嘴轻笑,曹归的这副神情太好笑了。

    “亲爱的,快过来。”

    “呸,不要,我就穿给你看看,现在就换回来。”

    “嘿嘿,你还想哪里跑。”

    “啊,快放开我……”

    ———————————烟花宜落日,丝管醉春风———————————

    两小时后,

    曹归仰望天花板,这一刻,他已经没有了世俗的,圣贤当面,恐怕也不过如此。

    格温面布红晕,趴在曹归身边,休息半晌,带到体力恢复后,开口说道:

    “曹,我有些事和你说。”

    “嗯,什么事?”

    “明天肯姆生日派对,我们要一起去,所以等一下不能再乱来了。”

    曹归闻言一愣,旋即道:“好,没问题。”

    “我爸爸妈妈还有两个弟弟都来洛杉矶了。”

    “哦,好……什么!?”

    曹归瞬间就像发条弹簧一样绷了起来:“什么情况?”

    格温揽住曹归脑袋安抚,示意他稍安勿躁:“爸爸说,他要带我们一家去夏威夷度假,所以,来洛杉矶找我。”

    “哦,这样啊……”曹归摸了摸下巴,自己要改变计划,去夏威夷吗?

    “我把咱们之间的关系跟爸爸说了。”格温捂嘴笑道:

    “他说,他要把你抓回纽约,然后吊起来打一顿。”

    曹归:“……”

    格温继续道:“而且,他绝不允许你跟着我们去夏威夷,否则夏威夷计划就取消了。”

    曹归:“……”

    合着就是有他没我,有我没他呗,

    曹归磨了磨牙床,这多大仇多大怨啊。

    “所以亲爱的,我应该怎么做?”曹归无奈问道,这老丈人太难伺候了。

    “咱们只能按照爸爸的想法来,而且他还说不想见到你”格温无奈道:

    “所以接下来,咱们两个要分开了,我要陪爸爸他们去夏威夷,只能剩下你在洛杉矶了。”

    “对不起,亲爱的。”

    曹归闻言一愣,好像……不是坏事啊!

    曹归原本正愁着这段时间怎么找借口去巴黎呢,没想到老丈人一来就解决了。

    原来老丈人您才是好人啊!

    曹归心中暗喜,但却故作无奈的叹了口气:“好吧,那要多长时间?我不想和你分开那么久。”

    “呃……大概要到开学我才能回来。”格温无奈说道,他们要去一个月才会北美。

    “什么?这么久吗?”曹归震惊道,这回是真的震惊了。

    “哈尼,没办法,爸爸生气了,只能这样。”格温有些郁闷,她也不想和曹归分开那么久。

    “好吧,辛苦你了,亲爱的。”曹归抱住格温,然后在营养快线上轻轻拱了拱。

    “不辛苦,咱们睡吧,明天还要早起。”

    “来,我抱着你睡。”

    “好……不许动手动脚!”

    “……好。”

    ……

    洛杉矶,蒙提西托,一栋大型别墅前,众多的人来来往往,草地上,布置了许多的气球,一副热闹之景。

    曹归,格温,贝丝,露西还有哈利五人乘坐着劳斯莱斯一同来到了这里,肯姆的生日派对,她继父也是个资本家,资产虽然比不上奥斯本这种玩高科技的大佬,但也只是相差一两筹而已,还是能约等于一个圈子中人的。

    “格温,贝丝,露西!”肯姆惊喜的大叫,连奔带跑,扑了过来:

    “哦,天哪天哪,我想死你们了。”

    四个女孩一下子叽叽喳喳的吵了起来,将曹归和哈利甩在了一边。

    半晌,才停下来。

    “肯姆,这是我和曹亲手做的礼物,你看看。”格温拿出一个礼品盒

    “哦,真漂亮,谢谢你们。”肯姆打开一看,是带吊坠的编织手环,顿时惊喜异常,

    这时,肯姆的生母也走了出来,黑凤凰脸的人妻,如果罗根在这里,恐怕会很惊喜吧,毕竟金刚狼撬了镭射眼的墙角。

    “你好,勒诺女士。”曹归和哈利打了声招呼。

    “你们好,两位男同学,我听肯姆说过你们。”勒诺女士笑道。

    这时,一辆车开过来,走下一个中年白人男子。

    这人曹归认得,千里救女灭人渣,续集再救孩他妈,民航飞机当空保,通勤车上救大家,因此,江湖人称营救侠。

    连姆尼森……哦不,应该是布莱恩·米尔斯。

    不过,曹归对此人不感兴趣,因为他是一个恶臭的兰利特工。

    至于有多恶臭,看看南美那个抱着ak47战死的统领就知道了,看看地球村的银黑三角街就知道了,这些和曾经的大天朝差不多。

    只不过,英吉利换成了美利坚,东印度换成了cia。

    不变的,依旧是昂撒匪帮和亚伯拉罕废物。

    看到生父的到来,肯姆暂时放下了格温贝丝几人,撒丫子跑到生父面前,跟他拥抱。

    接下来的事情就是走流程了,肯姆撒了欢似的玩乐,一整天都不带停的,精力旺盛得连曹归都自愧不如。

    时间到了第二天,格温打包行李去机场了,曹归没跟着去,因为乔治大局长打电话来严厉警告,只不过……语气中酸味十足。

    考虑到这可能是老父亲亲自带领下的最后一次家庭假期了,曹归也就将格温送到机场就回来了。

    当晚,只剩曹归一人独守空房。

    第三天,无事发生。

    第四天,曹归打开手机,上面一个红点正快速朝洛杉矶国际机场驶去。

    见状,曹归松了口气,其实,他和格温送出的生日礼物编织绳上装了两个小装置,一个是窃听器,一个是gp定位器。

    幸好的是,没有被布莱恩发现。

    要不然,事情可就大条了,营救侠打上门那可是连灭霸都不一定扛得住的情况。

    看到肯姆已经前往机场,曹归也简单的收拾一下,同样驱车前往机场。

    巴黎,我曹某人来了,婆罗洲,我曹某人也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