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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芙雪”中餐馆(求收藏 求推荐~)

    <div id="tet_c">“爸爸……”

    巴黎某处,一个酒店内,肯姆红着眼眶,哭着拨通了自己亲爹的电话。

    另一边床上,是挂着点滴的阿曼达,肯姆联系斯图尔特的人,将她带到了这里

    电话那头,私人飞机上,布莱恩一头雾水,但却欣喜若狂:

    “肯姆,你现在怎么样?”

    “我逃出来了……在斯图尔特……的酒店里,已经……没事了,呜呜呜……。”肯姆哽咽的说道。

    之前的经历对她这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来说,实在是太恐怖了,简直如同地狱一般。

    “怎……怎么回事?”布莱恩疑惑道:

    “宝贝,别担心,我正在飞往巴黎的飞机上,很快就到了。”

    “你把事情跟我说一遍,能说多少说多少。”

    “嗯……好的……”

    肯姆鼻音浓重,旋即将自己的遭遇全都说了出来,包括被绑架,绑架过程中,以及最后被解救。

    布莱恩听罢,却是有些沉默,难道自己的猜测错了?

    暗中之人的目标不是自己?这真的只是一场普通的绑架案?

    布莱恩身为兰利特工,他都做好了自己被组织背叛,然后至自己于死地的准备。

    但万万没想到,自己还在飞机上,事情就解决了。

    难道真的是自己错了?可那个fbi又怎么解释?

    布莱恩挠了挠头,一时间心中千头万绪,但……不管怎么说,肯姆安全了,一切都过去了。

    ……

    第二天,早上

    一处酒店里,曹归伸了个拦腰,神清气爽地从床上坐起,昨天晚上,他在区清了一遍阿尔巴尼亚人留下的两个肮脏之处,赚了不少的功勋和经验。

    叮~

    【正义海军系统(助力每一个心怀正义的海军士兵)】

    【士兵姓名:曹归(海军下士、剑士学徒)】

    【功勋点:361&nbp;经验值:980/0000】

    【道力值:0(反映战斗力的标准,而非决定战斗力的因素)】

    很不错,没想到当两次义警,竟然赚了不少,曹归摸了摸下巴,那接下来干嘛呢?

    曹归摸出两张名片,这是他在天堂街10号找到的,名为梅肯的人他昨晚查过了,是巴黎区的一个警长,不值一提。

    而这家中餐厅曹归也查过了,但是没发现没什么异常,至少现在没发现。

    要不……去看看?

    就当是旅游了。

    曹归觉得可行,既然如此,那也就没有必要犹豫了,穿好衣服,曹归慢悠悠的走出酒店。

    昨晚他收获了不少功勋和积分,也收获了不少肮脏的黑钱,反正没办法当成正当收入,那就直接挥霍好了。

    ……

    “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芬芳美丽满枝芽~,又香又爱人人夸~”

    一家名为“芙雪”的的中餐厅里,悠扬的歌声飘荡着,不是音响,而是真人在唱,而且还是美声唱法,真的稀奇。

    曹归环视一周这个餐厅,整个餐厅满满红色,摆放着大量的青花瓷,还有各种鱼缸,圆形餐桌,看起来充满了中国元素……个屁啊!

    用一个词来形容这个餐馆:艳俗!

    颜色太艳,气质太俗!

    给人一种什么都不会,还偏偏用力过猛的感觉,但凡是个在中国人,都会对这里感到由衷的不适。

    曹归皱了皱眉头,这虽然让人很不爽,但忽略文化带来的感觉,似乎没什么不对的啊。

    曹归想了想,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

    “先生你好,这是菜单,请问需要吃什么?”一个服务员用英语对着曹归说道。

    曹归眉头一挑,巴黎的官方语言不是德语吗?

    又投降了?

    “咳……能说汉语吗?”曹归直接用出了母语。

    服务员一愣,旋即脸上大喜:“靓仔,你也是从国内来的?”

    曹归闻言一阵酸爽,终于有人不叫我叼毛了,可惜不是个小姐姐,不然就更好了。

    “哎呀,你也是?”曹归惊喜道:“太难得了哥们,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同胞了。”

    “哎呀呀,我也是啊!”服务员握住曹归的手:“丢雷楼某的啊,真是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啊靓仔!”

    “诶呀,额滴割肾啊!真是他乡遇故知啊!”曹归晃了晃他的手,喜不自禁。

    如果!如果这服务员身上没有违禁药物的气味的话,曹归真的就喜不自禁了。

    “靓仔,你想吃什么,我给你让后厨做纯正的中餐,绝对不是那些忽悠老外的中餐。”服务员拍着胸脯笑道。

    “这可是你说的,我不客气了。”

    “你这陕西爷们墨迹了,跟我还客气啥?”

    “好,我想吃白斩鸡!”

    “没问题,我给你用正宗海南文昌鸡,热水烫熟,冰水回冻,保证肉熟骨不熟,嫩滑到你连舌头都能吞下去!”服务员拍着手,哈哈笑道。

    “好,就等你了哥们。”曹归笑道。

    那服务员快步返回后厨,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曹归忍不住皱了皱眉头,这人身上气味和曹归在吸血鬼酒吧闻到的城里人玩的白色粉末如出一辙。

    再联想到这家餐馆的名片出现在天堂街10号,曹归不得不怀疑两者之间的关系。

    这时,那服务员又快步走了回来,手上还拿着一套东西,曹归眉头一挑,雪茄?

    “靓仔,我给你带了些好东西。”服务员笑道,将他手里的东西展示了出来,确实是一盒雪茄,还有酒精灯,火柴,雪茄剪。

    “哟?你这是?”

    “来,试试我珍藏的雪茄。”服务员笑道:“我跟你说,这东西我一般过年过节才用一次,今天高兴,咱们试试。”

    曹归拿起一根雪茄闻了闻,忍不住眉头一皱,这雪茄其实质量一般,而且加了料,不仅如此,加的还是城会玩们的玩具粉末。

    这小子,真是老乡见老乡,背后来一刀啊!

    曹归脸上不动声色,默默将雪茄放下。

    “咦?靓仔,你不喜欢?”那人疑惑道。

    “咱们都是天朝人,哪抽得惯这东西,有烟仔吗?”曹归笑道。

    “早说嘛,我随身带着呢。”那人笑道,说着,掏出一包芙蓉王。

    曹归结果一闻,果不其然,又是加料的。

    曹归将烟抽出,挂到了自己耳朵上,呵呵笑道:

    “咱先不抽,吃鸡完再抽,免得吃鸡没味。”

    那人皱了皱眉头,旋即勉强笑了笑,说道:“好,一会儿咱们再聊,东西我放你这了。”

    曹归呵呵一笑,这人,应该不是从国内来的,更像是国外长大,然后模仿国内人的说话习惯,行为方式,充斥着一种变扭的感觉。

    他太刻意了,他每一个行为都太刻意了。

    这时,两个白人走了进来,一个身穿西装,气质不凡,似乎是一名官员,另一人身材魁梧,脑袋上没有一根头发,穿着流里流气,妥妥的美帝气质。

    曹归身边的服务员一看,立刻走了过去开始招待。

    而曹归又是眉头一挑,这两白人,很是眼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