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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1章,破军计1

    夕阳满天

    李岩与红娘子骑着马,并肩奔驰在原野上,初秋天气,草尚绿枫正黄,大地上飘荡着一阵阵花香,骏马踏过绿野,连马蹄都沾染了香气。【无弹窗】

    天边的红霞像火一般在烧着,微风轻抚在脸上,李岩觉得舒服极了,一颗心几乎要飞了起来。

    让他感觉到无比舒服的,不是这天气,不是这香气,而是红娘子那银铃般的笑声,一直在他耳边环绕着,对他来讲,这比天宫的仙乐还要美妙。

    他们并肩飞驰,两颗心如沐春风。

    跑着跑着,李岩看到前面有一座高坡,高坡下站着一队人马,为首的正是白起,张仪,而在他们后面的高坡上,放着一把大大的龙椅,龙椅上有一人正在正襟危坐。

    那是秦王。

    李岩与红娘子一愣,相互看了看,红娘子道“大王为什么也来了这里?”

    李岩摇头,二人跑到高坡下,跳下马来,向秦王拱手施礼。

    秦王没有动,夕阳就在他身后,将他的身影映照得无比高大,使他在天空中留下一个非常明显的黑色轮廓。

    李岩施了礼,却没有听到秦王说话,不由得心中纳闷,偷偷抬眼,看秦王看去。

    这一眼看去,竟然将他吓得神色大变。

    因为李岩看到,秦王的坐椅后面,正悄悄伸出一只手,这只手上握着一把尖刀,正向秦王的咽喉慢慢伸过去。

    而秦王,却没有丝毫觉察。

    李岩大叫一声“大王小心身后……”

    但是他的声音似乎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只是在嗓子里打转,就是喊不出去。

    那把尖刀已经伸到秦王的脖子下面。

    李岩急了,发足狂奔,要冲上高坡去,但是他的双脚也像被什么东西绊住一样,根本迈不出一步。

    而白起和张仪等人,竟然没有丝毫动作,眼神是那样的空洞。仿佛是一具具僵尸。

    那把尖刀终于停在了秦王咽喉下面,顿了一下,然后,猛地一划。

    鲜血飞溅,竟溅满了整个天空。

    李岩大叫一声,翻身而起。

    他四下一看,室内一灯如豆,桌上还放着前夜没有读完的书,一杷椅子放在床对面,上面搭着自己的衣服,微风由半开的小窗中吹进来,将灯吹得摇晃不已。而他自己正躺在床上,身下的席子已经被晤得热了。

    李岩这才知道,方才是南柯一梦。

    他坐在床头,抹了一下头上的冷汗,然后走下地来,倒了杯水,喝下去定定神,推开窗子看时,天空月明星稀,正是午夜时分。

    从被这一梦惊醒之后,李岩睡意全无,他披着衣服走出屋子,站在小院中,初秋的天气,夜里已经开始凉爽,再过几天,便是中秋佳节,他与白起已经准备了礼物,准备明天赶往西安,与秦王他们一起过节。

    眉县与扶风,武功三县中,新来了不少甘肃饥民,安置这些人花了李岩不少功夫,幸好这地方各地流民很多,大家都不是本地人,也就少了仇视,多了一些共同语言。

    这个时候,已经快要秋收了,三县地面上,多是种植的玉米。这种粮食作物,刚刚传入中国不久,适合旱地,又比小麦的产量高,因此一入中国,就在北方各省大面积种植开来。

    李岩明白,只要收下一季玉米,百姓过冬就有了粮食,就可以安居。这对于吸引流民十分重要。他与白起早已吩咐雷生王豹,全力保护百姓的庄稼。

    一想到可以回西安,见到红娘子,李岩心头甜甜的,以前和她在一起时,感觉不到什么,这一分开时间长了,竟从心底里生出无限的相思之情来。

    他也已经给红娘子准备了礼物,不是头钗胭脂等物,而是一把适合女子用的长剑,和一对峨眉刺。

    长剑要比一般的剑短一点,剑身很细,护手上刻着一只彩凤,十分美观。李岩给它取名为羞花剑,将这三个字,刻在了剑身上,取意为红娘子有闭月羞花之貌。

    那对峨眉刺是给红娘子平时护身用的,短小易藏,可以放在袖子里,这几件兵器是李岩在流民当中找来技艺高超的铁匠特意打造的,他知道红娘子不爱红妆爱武装,这些东西给了她,肯定能让红娘子大为开心。

    李岩从箱子里取出一个锦套,里面便是这三件兵器,他拿出来放在桌上,观赏了一番,心头不时地闪现红娘子的笑脸。

    便在这时,他突然听到窗外的矮树丛中有响动,抬头一瞧,里面好像藏了一个人,李岩一惊,握剑在手“谁在那里?”

    树丛中缓缓站起一个人来,居然是一枝梅。

    李岩知道,一枝梅一直在西安,这次自己过来,没有带她。却不知因为她到了这里。

    李岩将她请进屋子,问道“你怎么来了?”

    一枝梅扭扭捏捏地,不知怎么回答。李岩笑了“你智退猛如虎时,面对生死大事,都不皱眉头,怎么这个时候,倒像个娇气惯养的大小姐了?有什么话,只管说出来。”一枝梅这才瞟了他一眼,低低地说道“我……我要走了……只是舍不得你,想来看看你。”

    李岩一愣“你要走?”

    一枝梅走到窗前,面对着外面夜空皎洁的月光“是啊,这里又不是我的家,我为什么要留下?”

    李岩道“怎么不是你的家?你为秦军立下了大功,只要你想留下,没人能赶你走,如果有人赶你,我就不答应。”

    一枝梅轻轻摇头“没有人赶我,只是我不想留下了,我不是当兵的,也当不了将军,我只是个贼。在军队里,我不会习惯的。”

    李岩道“真的只是不习惯吗?”

    一枝梅咬着嘴唇,轻轻点头。

    其实她的心思,李岩并不清楚,一枝梅也没办法明说。于是她转过身来,走到李岩身边,用一对含泪的眼睛望着他的脸,良久才说道“你要好好保重身子,以后千万小心一点,不要……不要再上女孩子的当。红姑娘对你是一片深情,她永远都不会骗你,害你,你要对她好,不要辜负了她……”

    说到这里,一枝梅的泪水终于流了下来。

    李岩还想说些什么,却见一枝梅翻身跃出窗子,在树丛中一闪,眨眼间就到了墙边,在那里,她又回过头来,瞧了李岩一眼,然后就跳上墙头,消失在夜色中。

    李岩痴痴地站在窗前,仿佛还没有明白过来。

    第二天一大早,白起带着五百骑兵来迎李岩,准备一起去西安。

    李岩将一枝梅的事情说了,白起上下打量李岩几眼,揶揄地一笑“男人生得风流,又有才华,这种事少不了。也许你才刚刚开始哩。”

    听了这话,李岩叹息一声“难道梅姑娘也……也……”

    白起苦笑摇头“岂止是梅姑娘,还有一位姑娘,也对你念念不忘哩。”

    李岩吃了一惊“还有?”

    白起道“就是我那宝贝干女儿,李香君。”

    李岩抱着脑袋,差点坐到椅子上“大家都怎么了?不能把这些儿女情长的放在一边吗?眼下打仗哩,况且……况且秦军之中,那么多好男儿……”

    白起笑道“好男儿是不少,但是长得风流俊俏,又能带兵打仗,还可以下笔成文,这种男人别说秦军了,天下能有几个?跟你说吧,世间的风流债,你是还不完了,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一见李岩误终身,哈哈。”

    李岩跳了起来,奔出门去,飞身上马“快走快走,我可不想听你再说这个了,咱们还是去大王那里喝酒过节得好。”

    大家嘻嘻哈哈,一路出了东门,向西安而来。

    路上,李岩问白起“大将军,你如此英武,就没有女人向你目送秋波吗?”

    白起淡淡地回答“我身上杀性太重,女人害怕。”

    李岩失笑道“您杀性再重,也不会杀自己的老婆吧,有什么可怕的?”白起道“那不一样。你知道吗?我亲手杀过好多人。”李岩道“知道,您是从普通小兵,一步步升到大将军的,秦军的军功授爵制度,是以杀人来计算的。因此您亲手杀的人,肯定不下几十个。”

    白起道“九十六个。”

    李岩吐吐舌头“好厉害。”

    白起道“你每杀一个人,身上的杀气就重一分,我以前在家里的时候,总被狗子追着咬,后来我杀了人,走在街上时,那些狗子就不敢上前了,只是那里叫,再后来狗子连叫都不敢了,直到最后,所有的大狗小狗老狗,只要一见我来了,离着几十步远,夹着尾巴就逃。因为我的杀气太重了。”

    李岩笑了“还有这事?我可头回听说。”

    白起道“你知道一个好兵是怎么样的?”李岩道“要我说啊,肯定是上了战场就兴奋,狂吼着冲杀的人,这样的人不怕死,不怕疼,敌人见了就会害怕。”

    白起轻轻摇头“你错了,像你说的这样的兵,活不过三场战斗。”

    李岩一愣“这话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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