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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秋午后,阳光甚好,吃过饭之后林跃打发球球自个儿在院子里玩,魏婉莹端了茶水出来,又挪了两张椅子到廊下,给林跃沏了一杯茶。

    “上个月刚收的桂花,知南说你喜欢甜食,给你里面搁了两勺蜂蜜!”

    “啊?谢谢!”

    林跃有些受宠若惊,结果茶杯喝了一口,居然味道还不错。

    “很好喝!”

    魏婉莹没接茬,她性子向来寡淡,话也不多,目光转了一圈,落到林跃肚子上。

    “几个月了?”

    “七周左右!”

    “打算生几个?”

    “啊?”

    “现在魏家就指着你这一个肚子了,你不得多生几个替魏家开枝散叶?”

    “……”

    林跃听出老太太话里的嘲讽,讪讪笑了着说:“生完这个就差不多了吧。”

    魏婉莹哼哼地抽了下嘴,又问:“你那饭馆最近生意怎么样?”

    “还可以!”

    “以后都不打算演戏了?”

    林跃沉默,这个问题很多人问过她,包括最近出去参加活动或者饭局,也总有人问她生完孩子的打算,是不是以后都打算在家当家庭主妇,相夫教子,还是会重新复出。

    “其实我还没想好。”林跃显得有些失落,她一向是没什么规划的人,走一步算一步,自然也没想好今后的打算。

    魏婉莹又看了她一眼,“《胭脂》的版权合同快到期了,到期后我会收回来。”

    “啊?”

    “啊什么!合约到期版权就会收回来,这是行里的规矩,你不懂?”

    林跃当然懂了,只是有些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

    “怎么这么快啊?”

    “都快五年了,五年都够拍几部剧了,结果你们倒好,硬是压着不动,还嫌时间过得快?”魏婉莹的口气不大好,看上去很生气。

    林跃被说得也不敢出声了,隔了好一会儿才试探着问:“那如果……我说如果啊,如果您把版权收回去了,后面您会怎么处理?”

    “重新卖掉!”

    “啊!”

    “不然留着跟我进棺材?”

    “……”

    “《胭脂》的版权本来我就没打算卖掉,是那臭小子一次次来找我,我才不得不卖,后来又花言巧语找我执笔写剧本,好了,现在剧本都写完多少年了,剧呢?片子呢?在哪里!”

    林跃被老太太骂得哑口无言。

    她知道魏婉莹年轻的时候是高产,代表作很多,大部分版权都卖出去了,拍成了电影或者电视剧,唯独《胭脂》没有拍,是没人卖版权吗?当然不是,她的本子很畅销,很多影视公司或工作室都争着要跟她合作,但《胭脂》一直没影视化显然是因为魏婉莹不肯,结果被魏知南软磨硬泡买走了,还让已经封笔多年的魏婉莹重新出山写了剧本,最后却束之高阁这么多年,确实有些过分。

    “这本书我看了很多遍,真的特别喜欢,如果能演一个里面的角色,也是我的荣幸。”

    “哼!”魏婉莹愣是白了她一眼,“说得比唱得还好听!”

    “……”

    “你以为我不知道,当初那臭小子就是为了你才来找我要版权的?如果不是你几年前突然带球跑了,片子早就已经出来,还能耗到合约到期?”

    这倒也是实话,当初要不是林跃跟魏知南说她喜欢《胭脂》这本书,锦华也不可能去买下版权,林跃几年前离开邺城的时候其实已经立项,导演和主创班子基本都搭好了,结果临开机前林跃放了鸽子,之后这个项目就一直搁置了,无人再提。

    林跃被老太太怼得一句话都答不上来,走的时候都是灰溜溜的,回去路上她始终在思考这个问题。

    其实从本意来说林跃不喜欢混娱乐圈,但她(本章未完!)

    569 胭脂

    挺喜欢演戏,何况《胭脂》还是她一直想尝试的角色,但复出对目前的她来说有些不切实际。

    等肚子里的孩子出生,她就是一拖二,作为两个孩子的妈妈精力有限,当然,可以找月嫂或者保姆帮忙,带孩子的事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可是身份呢?

    演员看着光鲜亮丽,但其实就是戏子。

    很多艺人但凡嫁得好一点,结婚之后都会立刻息影,在家相夫教子,何况魏家这种家底,顶着“魏太太”的名头再出来抛头露面演戏,因为剧情需要免不了会跟男演员有些亲密的肢体接触,说出去总不好听。

    林跃思来想去,觉得行不通,也自知魏知南不会同意,可晚上躺在床上越想越不甘心,爬起来给魏知南发了条微信,本来想琢磨点婉转的措辞,但扭捏半天也没想到合适的,干脆就开门见山了。

    “我想演《胭脂》!”

    微信发过去,隔了二十来分钟魏知南才给她回了电话,上来不是问演戏的事,而是问:“怎么还没睡?”

    那会儿已经快十二点了。

    “你不也没睡嘛!”

    “我晚上有饭局,结束之后又开了个会,倒是你,大晚上不睡觉,琢磨演戏的事?”或许是那边太安静了,又是深夜,魏知南的声音听上去冷冰冰的。

    林跃也不知为何,心里就觉得有些委屈。

    “我也不是来征求你的同意,我就是通知你一声,我要演胭脂,行了,你先忙,我挂了。”林跃二话不说就掐了电话,之后抱着膝盖坐床上。

    嗯,我要复出,我要演《胭脂》!她嘴里默念,又像是在给自己打气。

    魏知南是隔天回邺城的,到家一眼就看到了桌上扔的一本《胭脂》,书页已经被翻旧了,里面用不同颜色的笔做了很多笔记,下面压了本笔记本,打开,全是林跃写的人物小传。

    这是她之前拍戏的习惯,每次看完剧本之后都会给剧里面的主要角色写人物小传。

    魏知南看了一段,写的正好是胭脂的部分,嗯,怎么说呢,无论语言还是文笔都算一般吧,就连字迹也并非很漂亮的那种,但看得出态度十分认真。

    “喂,你怎么偷看我的东西!”林跃不知从什么地方冲了出来,一把抢走了魏知南手里的笔记本。

    魏知南抬头瞄了她一眼。

    “真想拍?”

    “废话!”

    “那就拍吧!”

    “啊???”

    569 胭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