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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三章 传奇冒险家对魔王出手!(1)

    第183章

    巴霍尔主城。

    当传送站光芒收敛。

    一个气息强大的人影出现了。

    这个被传送过来的男人五十岁出头,身材并不高大,却给人强烈压迫感,绝不是简单人物。

    “身份确认!”

    “不死鸟-哈伯特!”

    传送站镇守将军确定了对方身份后,露出一丝惊愕与尊敬之色,立刻亲自走上前迎接,行了一个标准的骑士礼。

    “欢迎来到巴霍尔城!”

    “尊敬的不死鸟阁下!”

    这个绰号不死鸟的男人。

    他既不是帝国高官、也不是分封贵族,却有资格让五阶霸主级实力的镇守将军如此尊敬、丝毫不敢懈怠。

    因为。

    在帝国南境。

    在佣兵与冒险者行业。

    不死鸟哈伯特名字几乎无人不晓。

    他被誉为帝国南境十大超级佣兵之一,是一位极具传奇色彩的大冒险家!

    不死鸟哈伯特并没有固定团队。

    几十年时间执行一百几十次高难度任务。

    八年前孤身进入上古地窟,刺杀了一头六阶远古妖魔,又从上万妖魔包围中全身而退,为帝国预防了一场即将爆发的大灾难。

    从此有了不死鸟的称号。

    这是南境最值得尊敬的顶尖强者之一。

    不过。

    几乎没人知道。

    哈伯特现在还有一个身份。

    他是一位勇士玩家——燕千钧!

    燕千钧至今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运气居然会这么好,当99.99%勇士平民开局时,他却直接穿越到一个传奇冒险家的身上。

    从一开始。

    燕千钧就是知名强者。

    有准六阶霸主的实力!

    这让他几乎没有遭受过任何挫折!

    他过去在南境十余行省,斩杀近百个南境魔王。

    可以说,凡是被盯上的倒霉魔王,无一例外都是被血21虐,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

    所获庞大的修炼点。

    让其在不久之前突破了瓶颈。

    没错。

    此时此刻。

    他正式跨入六阶之境。

    成为了六阶超级勇士。

    燕千钧觉得自己已经站在了时代之巅,他已经成为帝国南境数一数二的强者。

    放眼之下。

    目光所及。

    皆无对手。

    天下无敌的错觉。

    让他感到非常沉迷陶醉。

    也促使他想要追求更强的力量。

    燕千钧发现继续猎杀低级魔王,所能收获的修炼点大打折扣,而他现在任何一丁点实力提高,所需要的修炼点都是异常庞大的。

    杀一般的小魔王。

    对他已经没有价值了。

    要杀就要杀最厉害的大魔王。

    这时燕千钧从勇士工会得到一个情报,据说在帝国遥远南方边陲,有一个叫混沌之森的野蛮之地。

    最近。

    崛起一位顶级魔王。

    这个魔王不仅实力强大,杀死了帝国一位镇国骑士,更是一扫森林、宣告主权、成立自己的势力。

    这件事发生后。

    帝国高层震怒。

    如今已经发出悬赏。

    无论勇士也好、冒险家也好、雇佣兵也好,谁要是能杀死这个魔王,就能直接获封世袭贵族、以及高达十亿帝国金币、外加其他诸多奖励。

    一时间。

    无数勇士、佣兵、冒险家蠢蠢欲动。

    燕千钧对帝国贵族身份、甚至金币没什么兴趣,但这个超级魔王横空出世、让他非常感兴趣。

    被杀的镇国骑士叫黄辉。

    与燕千钧有过一面之缘。

    这些最顶级实力、最豪华开局的勇士,他们之间有一个隐秘的小圈子,所以彼此认识或交流过并不奇怪。

    燕千钧知道。

    黄辉实力不弱。

    突破之前燕千钧对付他也没有绝对优势。

    可是。

    这么一个超强勇士。

    居然死在了讨伐魔王的过程中。

    燕千钧受到不小震撼。

    虽然从战场传回情报来看,黄辉之死是暗算和偷袭所至,但有能力杀死镇国骑士的魔王绝不简单。

    杀死黄辉。

    又称霸一大块区域。

    此魔王如今实力和势力非常可怕!

    如果燕千钧没有突破实力的话,他还真得掂量掂量是不是有能力刺杀成功。

    可是现在。

    他有着绝对自信!

    其实没什么好担心的!

    魔王杀黄辉都要靠偷袭,说明他与黄辉实力差不多,就算最近又有增强,这么短时间又能强多少呢?

    燕千钧不是黄辉。

    燕千钧不仅远胜黄辉。

    他还会吸取黄辉的失败教训。

    如此一来。

    十拿九稳!

    到了这个级别。

    实力提升难如登天!

    帝国短时间找不出第二个这么强的魔王!

    如果不赶紧下手,万一被别人抢了先,或者被帝国给剿灭,那可真是追悔莫及!

    不敢浪费时间。

    燕千钧赶紧来到公爵府邸.

    南境大公刚好在召开动员会议。

    偌大军政大厅之中,有足足数百个身影,有资格被大公召见,全不是简单人物!

    燕千钧一眼扫过。

    大概的分辨了一下。

    按身份可以划分成三个团体。

    巴霍尔家族高层,南境军方将领,南境封地贵族。

    巴霍尔家族高层有:6个巴霍尔家族骑士团的团长,2个巴霍尔家族法师团的团长,各种家族高级成员,数十位客卿等。

    燕千钧感觉得出。

    普遍都有五阶实力。

    五阶霸主至少有三十人。

    这应该还不是巴霍尔家族全部尖端力量。

    这个帝国顶级家族底蕴到底是有多么强大?

    南境军方方面:镇国骑士9名,帝国骑士团的团长10名,帝**团长级别人物29名。

    帝国南境。

    绝大多数部队首领都到齐了。

    南境拥有十名镇国骑士组成的一支骑士小队。

    勇士黄辉死了,还剩下九个,依然让人不敢小看,尤其是其中的骑士队长。

    除巴霍尔家族以及南境军方人物外。

    帝国其他南境贵族也是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

    这次前来参加会议的贵族有:封地侯爵6名,封地伯爵85名,封地子爵192名。

    帝国幅员有多辽阔?

    从南境封地贵族数量就足以看出来了。

    其中伯爵级领地平均面积相当前世国内一个中等规模的省,侯爵级封地则至少相当前世国内面积最大的省。

    帝国力量。

    果然非常恐怖!

    燕千钧十分庆幸。

    真是见鬼!

    这也太可怕了!

    幸亏来得够快啊!

    否则。

    这股力量一出。

    魔王没有幸免可能。

    他的命必须由老子来取!

    杀了他老子实力才能更上一层楼!

    这么一个超强魔王,决不能随随便便被帝国势力剿灭,被藏在帝**方、帝国贵族中勇士捡漏!

    燕千钧闪念无数.

    目光没有停留太久。

    他看向了巴霍尔大公。

    “好强!”

    “好危险!”

    即使是现在的自己。

    当面对巴霍尔大公的时候。

    竟依然会感到一丝压力以及危险的感觉。

    这说明镇国公爵绝不仅仅是地位高,自身也必然是超级强者,至少比在场其他贵族、骑士、将军都强。

    甚至!

    比自己还强!

    这种感觉从未有过!

    燕千钧意识到南境藏龙卧虎。

    自己果然还没有成为无敌的存在。

    而正因如此。

    这个魔王非杀不可!

    谁也休想妨碍他亲自下手!

    “哈伯特拜见大公!”

    燕千钧面对位高权重、深不可测的大公,作为没有骑士或贵族头衔的平民,也不得乖乖屈膝下跪,行上了一个大礼。

    “你绰号不死鸟的大冒险家?”

    “很好,你很强,果然名不虚传。”

    巴霍尔大公嘴角露出一丝笑容:“我一向尊敬强者,而像你这样的强者,无需下跪,起来吧!”

    燕千钧起身:“谢大公!”

    巴霍尔问:“你为何事来见我?”

    燕千钧回答说:“我不仅是自由佣兵与冒险家,同时还是一个天命勇士,听说南方边陲之地,有邪恶的魔王作祟,所以特来请缨出手将其击杀。”

    听到这话。

    众人议论起来。

    不少人脸上都充满惊喜。

    大名鼎鼎的大冒险家不死鸟要出手?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可真是太好了,搞不好没他们什么事了,可以免去不少成本啊!

    当然。

    也有几人。

    满脸不悦之色。

    这几人大多都是勇士身份。

    “大名鼎鼎的不死鸟。”

    “居然也是一个天命勇士?”

    巴霍尔惊讶之余,不经意皱了皱眉,他发现勇士似乎已经进入各行各业、各个阶层。

    而且。

    成为勇士后。

    这些人成长速度加快。

    性情性格行为举止都或多或少有改变。

    巴霍尔公爵敏锐感觉到,这也许未必是一件好事,可能会给南境给帝国形成不小隐患。

    当然了。

    此时此刻。

    这个不死鸟哈伯特主动请缨。

    这对巴霍尔大公来说是一件好事。

    燕千钧继续说:“虽然帝国兵强马壮,但是南境疆域十分辽阔,从各个贵族封地、各个军团驻地、各个要塞集结兵马到需要很多时间。”

    “魔王成长速度很快,哪怕只有半个月时间窗口,也足以让他们的实力大大提升、变得更难对付。”

    “与其劳师动众不如将这个任务交给我!”

    “我有把握直接斩杀魔王!”

    “为帝国消灭隐患!”

    巴霍尔大公点点头:“你说的没错,帝国大军调度与集结,确实需要花费不少时间和人力物力。”

    “但是这个魔王不简单,你有把握对付他吗?”

    燕千钧自信满满:“不难,只要答应在下一个条件,那 么在下七日之内,一定可以将这个魔王灭杀!”

    “哦?是吗?你说说看!”

    燕千钧道:“帝国为魔王提供十亿金币悬赏,我希望能提前预支这笔资金,只要有了这笔钱,对付这个魔王,易如反掌!”

    此言一出。

    现场众人顿时议论纷纷。

    这笔巨款跟猎杀魔王之间有什么关系?

    如果不是这个不死鸟是一位声名显赫、货真价实的大冒险家,大家甚至要怀疑这家伙是来骗钱的。

    “可以!”

    巴霍尔大公却说:“钱可以提前给你,但我也有一个条件,或者是一个必要的援助。”

    “大公请指示。”

    “你的行动必须有镇国骑士全程参与。”

    燕千钧先是发愣。

    旋即露出狂喜之色。

    大公派出了镇国骑士。

    当然是为了对他进行监视。

    虽然以不死鸟的名气携款跑路可能性不大,但是十亿金币终归不能说是一笔小钱。

    万一不死鸟真的跑路了。

    那么丢了钱是小。

    丢帝国面子是大。

    燕千钧本来就有很大把握,若是再获得几位镇国骑士帮忙,何愁这次行动不能成功?

    “请大公放心!”

    “在下以名誉担保!”

    “这次行动绝对可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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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正对帝国来说成本也不大。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

    大公派出了八位镇国骑士。

    燕千钧达到了目的。

    不仅达到了目的。

    甚至比预期更理想

    如果说在此之前,他有七到八成把握。

    那么此时此刻,他已经有了九成九的把握。

    告辞离开。

    不死鸟开始行动了。

    巴霍尔大公开始继续讨论军队调度。

    虽然请了大冒险家以及八位镇国骑士出手。

    虽然对方许下了七日之内必定完成任务的承诺。

    但是。

    巴霍尔大公并不打算停止部队的调集。

    因为无论燕千钧能不能成功,帝国大军都是要进混沌之森的,这是既定的战略。

    帝国最终目的。

    从来不是杀魔王。

    是借着杀魔王的名义。

    趁机占领并控制混沌之森这可战略要地。

    从始至终,从巴霍尔大公,再到弗雷利奥十六世,他们内心深处就没有真正的把魔王,当成一个足以撼动帝国统治的威胁来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