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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初读到法国女作家玛格丽特.杜拉斯作品是在一本名为《情人》的中篇集里,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情人》在中国的最早亮相,从时间上看,这本由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情人》时间是1986年2月,而原书的前言中写道:“《情人》是女作家玛格丽特。杜拉(这是当时的译法)1984年出版的作品,获当年法国享誉最高的龚古尔文学奖。”二者时间只差两年,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这位法国女作家的作品,在中国逐渐被人们所熟知。特别是在文学界,几乎没有一个女作家没有读过杜拉斯的。

    在我眼中,杜拉斯的写作,首先是一种“野性的”写作,她是那种从不参考某种理论、某种已成体系的作家,她是敏感的、天然的、极端的、错乱的、迷狂的。我的第一部长篇《迷狂季节》从书名就可以看出,我是一名杜拉斯的“中毒者”。

    能够“野性”写作的人是需要一点天才的,杜拉斯的作品,充满了那样一种似醉非醉的凌乱效果和错位感,那种境界十分令我着迷。在《物质生活》中,关于写作她谈得较多,我最喜欢的句子是:

    “写作并不是叙述故事。是叙述故事的反面。是同时叙述一切。是叙述一个故事同时又叙述这个故事的那种空失无有。是叙述一个由于故事不在而展开的故事。洛尔.瓦.斯泰因是被S.塔拉举行的一场舞会给毁了。洛尔。瓦.斯泰因恰恰又因S.塔拉一场舞会而得以形成。”

    我是这样理解杜拉斯的,以我的《有毒的婚姻》为例,《有毒的婚姻》不是在叙述一个故事,而是在叙述一个“空缺”,讲述男主人公一直不露面的情况下,一个家庭男女之间究竟会变成怎样。如果没有男主人公的“缺席”,《有毒的婚姻》这个故事就无法形成。

    这个故事在写之前,我只知道“丈夫米克一夜未归”这件事,其他事我一无所知,我不知道故事将怎样展开,心里清楚的只是我要写一本男主人公始终没出现的书。在《有毒的婚姻》快要结尾的部分,我让“丈夫米克”出现了一下,这本书出版之后,有评论家告诉我,如果始终那不让那位神秘人物出场,将会更好。可惜书出版以后就无法更改,但现在版本的《有毒的婚姻》反响也很不错。

    杜拉斯影响了我的叙事方式。

    在《情人》中,她的叙事方式斑斓交错,充满了低沉的、灰色的、明亮的、简洁的、冗长的、时间错乱的、线条清晰的……各种各样相互矛盾的东西交织在一起,像一段复杂无比、交错扭结的织物,你可以把它看成一团乱麻,也可以将它视为一件艺术品。

    我最近的一部,写我19岁在军校当女学员时,徒步到延安去旅行的经历,作品刚刚写完,暂定名为《凝望延安》,这部在写法上,我觉得是我“中毒”最深的一部,我情不自禁地成为一名杜拉斯“中毒者”,这部原本可以被归类为“军事题材”的,却被我叙述得斑斓且飞扬,在这部中,我找到了一种全新的叙事途径,结构上“三度”时空错位相连,叙述语言上迷狂且飞翔,在这部书中,到处能够找到杜拉斯在《情人》中的那种意境。我喜欢杜拉斯的这种叙述:

    “城市喧闹声很重,记得那就像一部电影音响放得过大,震耳欲聋。我清楚地记得,房间里光线很暗,我们都没有说话,房间四周被城市那种持续不断的噪音包围着,城市如同一列火车,这个房间就像在火车上。窗上都没有嵌玻璃,只有窗帘和百叶窗。在窗帘上可以看到外面太阳下人行道上走过的错综的人影。”

    我喜欢这种有光、有影、凭着自己的感觉系统来叙述一件事的写法,我是一个很感性的作家,对众多观念、形态、主义、教学、学问不感兴趣,我所有的写作都是从我自身的身体出发的,当然这个“身体”包围头脑和躯体两部分。今年6月,我在现代文学馆讲演时,还特别谈到这个问题,作家仅仅用“头脑”写作是不够的,杜拉斯就曾经说过:“作家的身体也参与写作”,但纯粹的“身体写作”其实也是不存在的,头脑必须在场,全身同时感应,艺术品才有可能产生。

    《一个分成两辦的女孩》曾被人说成是“身体写作”:

    “夜里,我做了平生第一个与性有关的梦:梦里出现一个人影,一左一右裂成两半。他们让我坐在床沿上,然后把我的上衣脱了,他们分别把手放在我的**上开始摩挲。我无法看清他们的脸,屋里光线暗淡,有云雾般的灰褐色光团在眼前绕来绕去,我像中了催眠术一般,声音嘶哑,嘴巴像死鱼般地一张一合,却发不出一点声音。”

    《一个分成两辦的女孩》也是中了杜拉斯的“毒”之后写出的作品,杜拉斯使我理解到写作那种自由自在状态的可贵,她说:“所以,你看,我写作并无目的。我觉得我写就是因为非写不可。”

    这种“非写不可”也就是我后来放弃原先的职业(曾经是一名军人),全身心投入到写作中去的惟一理由。长篇的写作,是需要一个相对稳定的心态,沉下来,生活相对有规律,感情避免大起大落,一个卷在情感漩涡之中的女人,是很难静下心来写作的。

    “非写不可”是因为思绪如泉涌,句子一句接一句地来到指尖,我坐在电脑前,将它们逐一敲出来,我听得见中人物说话的声音,他们的风衣在风中发出“噗噗”的响声,他们在餐馆里吃东西,阳光的颜色,盘子里的气味,女人的妆容,华丽的饰物…….“非写不可”是一个非常好的状态,让一个作家感到难以言说的愉悦,这种“愉悦”是一般不写作的人极难体会得到的。

    关于“男人写的”,我和杜拉斯的看法是一致的,在《物质生活》的一篇文章中,杜拉斯这样写道:

    “我常常这样说,现在可以不受约束地谈谈这件事。即关于男人写的。存在着一种男性文学,废话连篇、喋喋不休,被学问教养缠得动弹不得,思想充斥累赘沉重,观念形态、哲学、变相的论述评论塞得满满的,这种文学已不属于创作范围,而是另一种东西,属于一种傲气,是一种一般表现老板地位的那种东西,完全没有特异性。”

    所以,我从不忌讳“女作家”这种说法,因为“女作家”意味着意境上优于男性,文字上优于男性,感觉上优于男性,我也不理解别的女作家为什么害怕被称为“女作家”,而喜欢被人称做“作家”。杜拉斯说:“普鲁斯特不属于男性文学。这才是文学。”

    杜拉斯“中毒”者,将会更加张扬一种从女性身体出发的写作,而不是从什么主义什么学问出发的写作,概念在先的写作令人痛不欲生,而自由自在的、由野草从身体的各个地方生长出来的写作,才是“最酷”的写作。我目前正在写的《狂野青春》三部曲就是这样一个长篇系列,它的第一部已出版,第二部正在写作之中,杜拉斯的“毒”会在书中继续蔓延,我庆幸,我是一名杜拉斯的“中毒”者,我会写出更好的,这种自信源于才华,也源于对法国女作家玛格丽特。杜拉斯的崇拜和尊敬。